喜报,1个集体三等功,2个个人三等功
发布时间:2023-03-10 作者:富阳检察 来源:富阳检察 阅读量:63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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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杭州市检察院对2021年度优秀集体和个人予以记功表彰。富阳区检察院被荣记集体三等功,2人被荣记个人三等功。

集体三等功

2022年,富阳区检察院在区委和上级检察机关的坚强领导下,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紧扣高质量发展主题,忠实履行法律监督职责,全面加强检察队伍建设,以高水平检察履职为谱写高水平描绘现代版富春山居图新篇章提供有力司法保障,各项工作取得优异成绩。绩效评价工作在全市检察机关位居前列,获评2022年度全国检察宣传先进单位、全市数字检察先行院等多项集体荣誉。2个案件获评最高检典型案例,15个案件分别被省、市检察院评为精品、典型或优秀案(事)例。党组书记、检察长桑涛被评为全国双百政法英模,1名干警被评为“杭州市新时代好党员”,2人荣立个人三等功,4人次入选全省、全市检察业务人才库,2人在全市检察业务竞赛中获奖。创新亮点工作被区委、上级检察机关主要领导批示肯定8

 

个人三等功

陈根生

第一检察部四级高级检察官

19905月参加检察工作以来,陈根生共办理各类刑事案件3500余件且无一错案,因工作业绩突出,曾两次荣立个人三等功,多次获评优秀公务员,并被授予区级“最美退役军人”“扫黄打非”工作先进个人、杭州市新时代好党员等荣誉。该同志在审查某组织卖淫案时,深挖案件背后可能存在的线索,通过细致审查、精准定案,成功监督公安机关立案1人并被判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

张梦曦

第一检察部一级检察官

张梦曦坚守对党忠诚政治底线、恪守检察职业道德,能动履职有创新,协助起草全省首创的《关于建立罪错未成年人分级处遇协作机制的意见(试行)》,成立“涉案未成年人分级处遇社会工作站”、“涉案未成年人家庭教育指导站”;多维履职重保护,立案监督的1人被合并执行有期徒刑十四年,剥夺政治权利一年,1人被判处有期徒刑三年,缓刑四年,从严惩治侵害未成年人犯罪;不断加强未成年被害人全面保护,同时推进亲职教育、心理援助、转学安置、司法救助等保护措施,以检察“我管”引领职能部门“都管”,成为受害未成年人的“第一救助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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