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厌世男”最后的疯狂
发布时间:2011-08-08 作者:富阳检察 来源:富阳检察 阅读量:87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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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爱音乐却厌恶人生,他处处碰壁却归咎他人

他说:“就算死也要拉人和我一起死,那样我会很高兴!”

“厌世男”最后的疯狂

 

    一件芝麻小事引发的斗殴,两天后升级成血腥的杀戮,冲动且不顾后果的粟某疯狂举刀,致一死数伤,连劝架的七十多岁老翁也未能幸免。富阳市检察院对粟某故意杀人、故意伤害案审查后,因案情重大,于317将全案移送杭州市检察院进一步审查起诉。

 

冲突:快餐店里的一口痰

38岁的粟某是湖南人,小学文化,未婚,2002年来富阳后一直打工至今,目前在工地上做泥水活。

20101211晚,粟某一个人在快餐店里喝酒吃面,这时一旁桌上热热闹闹地坐下了一群小年轻,咋咋呼呼地开始吃饭。席间,其中一个年轻人小金朝地上吐了一口痰,这让粟某非常不舒服,他马上反问道:“你在家里也是这样吐的?”被问的年轻人楞了一下,随口说道:“我在家不是这样的!”

粟某觉得对方的语气有点冲,感觉自己被挑衅了,便站起来拿起桌上的啤酒瓶指着他们说:“你们想怎么样?”对方也不甘示弱,就这样,双方的争吵弥漫起浓烈的火药味,店老板见状忙上前劝开双方。年轻人一方便先行走出了快餐店。

粟某觉得不解气,特别是那个小金让他很不爽。于是粟某拿着啤酒瓶跟到店外,砸破啤酒瓶指向小金,双方很快动了手。势单力薄的粟某逐渐处于下风,于是他捏紧啤酒瓶对准小金刺去,躲让不及的小金头上、脸上顿时鲜血淋漓。同伴忙带着小金去医院包扎,店老板也赶忙拉住气势汹汹的粟某,一场混战看似平息了下来。

据粟某归案后交代,当时他拿啤酒瓶刺小金,就是想要他的命,要刺死他。后来因为有人拉住了自己,对方也跑掉了,想想看也就算了。

当晚,粟某摸着脸上的淤青翻来覆去难以入睡,觉得傍晚的事自己吃亏了,心里始终忿忿不平:对方这么多人打我一个,如果当时我身上有刀,他们就没这么好过了,特别是那个年纪轻的(指小金)我一定要弄死他……对方的人最好不要来找我,如果来找我的话,我能弄死几个就弄死几个!

 

升级:狭路相逢的血腥

第二天,粟某下工回到租房,找出了家中的水果刀放在身上,还准备了一些辣椒粉,随时防备着对方的人找上门来。粟某盘算着,到时打起来,自己先用辣椒粉把对方的眼睛糊住,到时候就可以像杀鸡那样简单地对付他们了……

1213,下雨,粟某不用上工,就在老乡的店里闲逛,和大家说着自己在快餐店的遭遇,并说一定要报复对方。期间他还把身上的刀亮了出来,说:“我就算死也要拉人和我一起死,那样的话我会很高兴!”老乡们都知道粟某的脾气,便不再多问。

事有凑巧,这天粟某果然等到了小金等人。原来,小金受伤后脸上缝了十几针,堂哥怕他再惹事,便打电话告诉了小金的父亲,金父非常着急,第二天就从江西赶到了富阳,打算接小金回老家。1213日这天,金父带着小金及小金的堂哥、表哥一行四人去小金工作的地方结算工资,经过一公园时,遇上了戴着耳机听音乐的粟某。

小金指着粟某告诉父亲,就是这个人打伤了自己,父亲看着儿子伤痕累累的脸,便走上前去和粟某讨个说法:“我们不是来打架的,你把我儿子打伤了,你看怎么办?”粟某回道:“我也被你们打伤了,你们怎么说?”小金让粟某赔医药费,粟某狠狠道:“不赔怎么样?!”边说边推了金父一把,这一推把双方的怒火都点燃了,口角迅速演变成了拳脚。

这一切正合粟某之意,他从上衣口袋里“嗖”地抽出刀来,暗暗窃喜:好戏马上就要开演了!粟某挥舞着尖刀喊道:“你们过来呀!”金父见状忙劝道:“有事好好说,别动手。”粟某哪里听得进去,他见人就刺,小金表哥的肚子上很快中了一刀,金父上前夺刀,也被粟某刺中了肚子,大家开始四散跑开。

粟某一心要弄死小金,便对着小金狂追,小金被逼进了快餐店,情急中拿起菜刀自卫,随后趁机跑出快餐店,粟某见追不上小金,便回转身来擒住跑得慢的金父,再次捅刺,腹部、胸部、颈部,刀刀毙命。

村民们见状,纷纷拿起木棍、拖把、砖头等阻止粟某的杀戮,但杀红了眼的粟某对着阻拦的群众狂扔辣椒粉,边扔边喊:“你们别拦我,我已经不想活了!”劝阻中,一名74岁老翁的牙齿被打断3颗,额头被捅破,血流了老人一脸。

杀戮持续了30多分钟,直到再也追不上小金等人,粟某才罢手。随后,他购买了香烟、方便面、辣椒粉、刀具等物品,逃到附近的山上躲藏。

 

老乡:他是个计较的人

公安机关迅速立案侦查,并组织人员对作案后逃跑的粟某进行搜索和追缉。1214凌晨2时许,110指挥中心接到粟某的电话称其想要投案,因山上天黑路不好走,准备在天亮后投案;随后粟某又多次打电话至110指挥中心,并称自己已经下山,要求民警前往接应,后民警在山下的一处桥洞中将粟某带回。

归案后,粟某对自己的犯罪事实供认不讳。他说自己在山上心里也很矛盾,当时买了辣椒粉准备防寒,买了刀具准备和来抓捕的人拼个你死我活,大不了再杀几个人,但后来还是放弃了。他考虑:第一,自首对自己有好处,能得到宽大处理;第二,自己身上没有钱和衣物,警察这么多不可能跑掉;第三,通过联系老乡得知对方的人死了,事情出大了……思路如此清晰的粟某,很难让人把他与残忍的杀人犯联系起来,然而熟识之人的评价透露了其中的端倪。

粟某的老乡说:粟某39岁了还没有结婚,老家只有一个老母亲,他的性格有些古怪,每天戴着耳机听音乐,也不和人多交流,脾气很暴躁,爱和人计较,谁招惹他,他就加倍的奉还,而且做事情很冲动,正因为如此,老乡们都不太愿意和他交往。快餐店老板说:粟某经常去他店里吃饭,他这个人很爱喝酒,很容易和人起冲突,打起架来又不计后果,按农村的说法是有点“一根筋”的。

在看守所里,检察官见到了矮小且其貌不扬的粟某,他回答问题会直视你的眼睛,很镇定也很流畅。对于杀人的动机,他说他恨那个与他争执的人(指小金),他吃了亏就要对方受到惩罚,就要让他死!当问到为何对金父下此毒手,他说:既然那天已经动刀了,我就一定要杀死一个,反正他们是一伙的,杀死一个算一个!

粟某冷静地说着“杀”“死”等冷酷的字眼,面不改色的脸上满是淡漠,眼神透着冰冷的光。当检察官问他为何要走这条不归路时,他的内心似乎得到了些许的触动,许久他淡淡地说:“我这个人活在世上没有什么大的意义,这么多年也没赚到什么钱,租住着很差的房子,没有钱寄回去,来富阳八年了都没有回过老家,所以如果有人来犯我的话我自己就打算死,而且要拉个人陪我死……”

 

检察官说法:粟某故意杀人、故意伤害案令人扼腕,一件小事引发的血腥杀戮让人有些莫名的压抑。一个厌世之人,将所有的郁闷、愤恨都归咎于他人的过错,以拉个人做垫背,一起死作为人生的最后目标,这时多么的荒唐和可笑。

就案件本身看,粟某没有钱、没有家人陪伴、没有朋友交心,每日沉迷于音乐、酒精之中,以此来麻醉自己的躯壳和思想,来逃避这种并不如意的生活。然而,一味消极的逃避只会把自己推入更深的内心黑洞,抬眼看到的只有生活的苦难、他人的过错、消极的情绪,当一切越积越多的时候,当人生被当做厌恶和痛恨的对象时,生命也变得不再珍贵,这或许可以为粟某血腥的疯狂作最后的脚注。

但生命诚可贵,一个无视自己及他人生命的人,一个将无辜者的生命用以洗礼自身苦痛的人,这种极端的思想和行为是可怜可耻可恨的,他必将受到世人的唾弃和法律的严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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