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安全教育日|“4·15”依法能动履职 “检”守国家安全底线
发布时间:2024-04-16 作者:富阳检察 来源:富阳检察 阅读量:19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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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安全是安邦定国的重要基石,维护国家安全与每个人的切身利益密切相关。今年4月15日是第九个全民国家安全教育日,也是习近平总书记提出总体国家安全观10周年。近年来,检察机关深入贯彻落实总体国家安全观,依法能动履职,充分发挥法治的引领、规范和保障作用,坚决维护国家安全和社会安定。

一、全力守护区域经济安全

贯彻省委营商环境优化提升“一号改革工程”部署,全面优化升级“富春检企驿站”品牌。依法惩治破坏市场经济秩序犯罪,检察阶段合计追赃挽损364.88万元。稳步推进涉案企业合规改革,会同区应急管理局、工商联等联合出台《工贸企业危害生产安全犯罪合规建设指引》,成功办理合规案件4件。“富春检企驿站”品牌两度入选杭州检察全力助推三个“一号工程”打好经济翻身仗典型案事例,并被列为杭州市2023年度突破性抓手项目清单和富阳区营商环境特色改革项目。探索打造“富春·清廉检企文化中心”,推动企业开展法治廉政体检,制定检企交往“八不准”守则,定期驻企宣讲10余场,推动企业设立廉洁自律委员会,多方位筑牢防腐拒变根基。


二、织密网络安全防护网

依法严惩电信网络诈骗及关联网络黑产犯罪,守护好百姓的钱袋子。2023年以来,共办理涉网络犯罪案件255件387人,通过与公安、法院的紧密协作配合,形成跨部门打击合力,全力维护全区网络秩序安全。依托侦查监督与协作配合办公室,对于专项行动案件及案损较大案件提前介入引导侦查,完善证据锁链、准确适用法律、加快诉讼进程。办案中坚持宽严相济,突出打击重点,依法严惩网络犯罪的组织者、指挥者、策划者、累犯、惯犯、职业犯等,突出打击电信网络诈骗相关联上下游犯罪,努力阻断电信网络诈骗黑灰产业链。对犯罪情节轻微的依法予以从宽处理,彰显司法温度。定期组织进学校、企业、社区进行网络犯罪相关法治宣传和法律服务,同时通过微信公众号、微博、头条等平台,以案释法,提高群众防诈识诈的能力,《骗不走的养老钱》等系列新媒体作品阅读点击量合计超10万次。

三、构建生态安全保护格局

持续以公益诉讼职能助力亚运场馆周边水环境建设,以法治力量守护“双首金”诞生地的“最美赛道”。深化“数智护水”监督建设推广,迭代新增监督子模型2个,办理涉水领域行政公益诉讼案件17起,场景入选杭州城市大脑运营指挥中心2050厅,参评2023年第二批浙江省“数字法治好应用”。针对辖区部分“三无”船舶在富春江主航道内随意行驶、停泊,影响通航秩序和汛期行洪安全的情形,以最高检长江船舶污染整治专项行动为契机,多措并举推动问题系统整治,督促行政机开展联合执法6次,出动执法人员1008人次,巡航里程4452公里,查扣涉渔“三无”船舶47艘,拆解涉渔无主“三无”船舶12艘,办案经验被新华社、央广中国之声、法治日报、《民主与法制》周刊等媒体宣传报道。持续深化“富春山居只此青绿”品牌建设,将保护富春山居“绿水青山”作为履职重点,率先出台“富春山居·四长协作”工作机制,设立“林长·河长·田长”检察联络站,全面构建生态环境保护“林长+河长+田长+检察长”大格局。


四、撑好校园“安全伞”

           以“一号检察建议”为牵引,全面落实未成年人“双向保护”。持续深化落实罪错未成年人分级干遇协作机制,发出“督促监护令”9份、责令接受家庭教育指导令6,协同公安、妇联等部门顺利举行全市首例社会观护程序和家庭教育指导启动仪式,被省检察院列为罪错未成年人分级干预试点院。全面升级“浙里花开·富春启明”未检工作品牌,积极开展法治进校园等活动10余次,覆盖师生2000余人在区教育局设立全市首个“未成年人检察e”基层联络站点,持续拓展未成年人保护阵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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