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情回顾】
2023年3月至4月,小安和小刚(作案时均为17周岁)多次采用拉车门方式实施盗窃。同年11月,富阳区检察院对小安、小刚分别作出附条件不起诉决定,并同步向小安的父亲发出《责令接受家庭教育指导令》、向小刚的父母亲发出《监护督促令》。
经过为期6个月的考察,富阳区检察院根据二人的表现及家庭关系评估意见,对小安、小刚作出了相对不起诉决定。 “感谢检察官的关心和指导,现在我们父子俩的相处更像是两兄弟了!”在宣布决定时,小安的父亲激动地握住了检察官的手。
【检察履职】
1.社会调查找“病因”。小安和小刚是高中同学,且都属于“留守儿童”。小安幼年时父母离异,小刚的父母则常年在外地务工,两人都由爷爷奶奶隔辈抚育。因缺乏父母亲的管束和教育,两人在结交不良社会青年后学会了“拉车门”。因此,在作出附条件不起诉决定的同时,承办检察官还额外增加了家庭教育指导作为“附加条件”。
在社会观护和家庭教育指导启动仪式上,承办检察官对小安、小刚及两人的父母进行了训诫和教育,心理专家、社会组织老师等与会人员从各自专业角度指出家庭关系症结并提出指导意见。通过释法教育,小安、小刚及父母均表示会积极换位思考,全力配合帮教和督促指导。
2.量身定制出“实招”。富阳区检察院联动区级、乡镇、村社三级妇联组织,为小安家庭“定制”出具了家庭教育指导方案,组建起融合乡镇、村社妇联主席、当地家庭教育指导师、心理专家、“五老”讲师及检察、公安承办人为成员的家庭观察小组,展开为期6个月的家庭教育指导,通过设置每月、每周指导任务,为小安及父亲普及相关法律法规,搭建亲子互动交流平台。针对在异地工作的小刚父母亲,则灵活采用“线上”督促方式,指导学习线上家庭教育课程。
检察官在跟踪回访中了解到,小安已如愿找到一份固定工作自谋生计,并坚持“每日一联”向父亲报告工作和生活情况,小刚也跟随父母亲去了外地生活,两人原本疏离的家庭关系都有了明显拉近和改善。
3.纵横协作聚“合力”。富阳区检察院依托与多部门联合运行的罪错未成年人分级干预工作机制,横向协同公安、妇联、教育、关工委等部门,纵向发动乡镇街道、村社及社会组织等力量,在检察环节形成以“检察主导+妇联组织+社会参与+专业支撑”的家庭教育指导大格局。
同时,整合链接星级妇儿驿站、村社家长学校等阵地资源,运用“家和智联”数字化平台开展全周期、全链条式跟踪帮扶,有力破解了“监护督促令”“家庭教育指导令”落地难问题。
检察官办案体会:“高质效办好每一个案件”,是未成年人检察工作的基本价值追求。对于因家庭因素导致未成年人产生认识和行为偏差走上犯罪道路的案件,我们在矫治教育工作以外,凝聚各方力量改变家庭监护环境,转变父母教育方式。近两年来,富阳区检察院对41名涉罪未成年人开展矫治帮教,无一再犯,30余名未成年人重返校园或稳定就业,同时发出监护督促令、责令接受家庭教育指导令40余份,积极督促家长“依法带娃”“科学带娃”,也让更多的未成年人享受到家庭的关爱和温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