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头、剪子、布—— 一群孩子“主演”的抢劫案
发布时间:2011-08-11 作者:富阳检察 来源:富阳检察 阅读量:208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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石头、剪子、布

—— 一群孩子“主演”的抢劫案

 

青少年犯罪是目前社会普遍关注的热点问题。近年来,青少年犯罪案件一直呈高发趋势。

据统计,今年1-9月,富阳市人民检察院共受理了66件涉及青少年犯罪的案件,涉案的18岁以下青少年91人。案件主要集中在盗窃、抢劫、寻衅滋事等三大类,其中暴力犯罪所占比例很大,为经济利益犯罪的居多。从作案特点来看,多是青少年间结伙作案比如抢劫,帮助作案比如性暴力犯罪,或与成年人一起作案,少有单打独斗的。

在青少年犯罪案件的办理中,检察官们发现抢劫类案件也呈增长趋势。今年1-9月受理的青少年犯罪案件中,抢劫案件1219人,占青少年犯罪案件总数的18.18%;与去年同期相比,案件数增长20%,人数增长46.15%。从办理的案件可以看出,青少年抢劫犯罪正在由因不良习惯引发的个人犯罪向有组织、团伙暴力犯罪发展;作案时的年龄也呈少龄化趋势——十五六岁,甚至十四周岁。从主观上,这些孩子的犯罪动机呈现出任意性、偶然性和不计后果,许多孩子进行抢劫犯罪的理由有时仅仅是因为无聊、没钱上网。本文讲述的这个案例便是一个典型的青少年团伙抢劫案件,这群孩子幼稚的犯罪心理及其中的诸多细节令办案的检察官们感触颇多。

  聚在一起的孩子们

大江(化名),18岁,初中文化程度,无业。20054月因犯盗窃罪被判刑6个月,缓刑1年,并处罚金3000元。

小新(化名),16岁,初中在读,学生。

小伟(化名),14岁,初中在读,学生。

小松(化名),15岁,初中在读,学生。

小兵(化名),14岁,初中在读,学生。

小海(化名),14岁,初中在读,学生。

小峰(化名),15岁,初中在读,学生。

这是一群经常聚在一起玩耍、嬉闹的孩子们。其中年龄最大的大江,初中毕业后没有找工作,一直在社会上混。小新等其余6人均为在校的初中生。一帮孩子都不爱上学,经常逃学出去打游戏、上网。

无业的大江和六个在校的初中生,整天混迹于游戏厅、台球室、网吧,不上学、不回家,成日沉迷于游戏。没有了工作的辛苦和学习的压力,这样的悠闲日子似乎很是让他们自得其乐。但快乐背后也有令人懊丧的地方,那就是——钱。

玩要钱、耍要钱、吃也要钱,可钱从哪里来呢?问父母要吗,可是父母对这些不听话的孩子很是苦恼,为了抑制他们玩游戏的念头,在花钱上是严格控制的。怎样才能找到一个可以源源不断提供玩乐之资的渠道呢?几个孩子有了一个大胆的想法——抢劫!

可说归说,真要付诸于行动,这些稚嫩的孩子们还是心有胆怯的。所以,抢劫的想法提出来很久,都只是口头文章。孩子们依然过着逃学玩乐的日子,依然为为数不多的零花钱而烦恼。直到有一天……

 

  从犹豫不决到暴力抢劫

2006629日,星期四,傍晚。

在游戏房玩了一天的孩子们已是囊中羞涩。此时,除了回家吃饭的大江、小海,其余几人都还没有吃过晚饭,可大家又都不想回家。于是,大江提议:“我们去搞点钱来花花(指去抢劫)。”其他几人听了,立刻领会了其中的意思,并一致表示同意。

接着,七个人开始围拢来商量具体行动。首先定好了地点为当地的一条大道口,到时随机选择人进行抢劫;其次准备工具,大江事先从家里带来了一根铁管,小伟捡了一根木棍,小兵则捡了一根硬纸筒管;再次是谁先动手。因为以往提起的几次抢劫都以无人敢动手而不了了之,所以这次大家决定事先选一个人来“打头炮”。最后,几个孩子以“石头、剪子、布”的形式选定了由小新首先动手。一切商妥后,大江等一行七人,浩浩荡荡地向目的地进发,心中充斥着紧张、兴奋、胆怯的复杂情绪。

大约晚上9时左右,七人来到了道口的公用健身器材处,一边假装玩器材,一边物色着作案对象。这时,在附近溪边坐着聊天的一男一女进入了他们的视线。大家商量后,决定对其中的男子实施抢劫。大江把自己手中的铁管交给了“石头、剪子、布”输掉的小新,由他首先上去打该男子。

小新拿着铁管,战战兢兢地绕到男子背后。深吸一口气后,对着该男子的头部打了下去,由于害怕,这一棍打得并不是很用力。男子被突地一击,顿时呆了一下。小新喊道:“把钱拿出来!”男子立时反应了过来,转身用手卡住了小新的脖子,怒喝道:“小孩子,敢问我要钱!”见小新被抓住,大江等六人急忙冲上去帮忙,几人拿起铁棍、木棍,捡起石头,疯狂地对该男子进行攻击。面对着七个孩子的围攻击打,男子渐渐寡不敌众,头上也已被打出了鲜血。男子返身逃跑,边跑边拿出手机报警。围追的孩子们见男子报警,顿时害怕了起来,急忙沿小路匆匆逃窜。

 

  胆战心惊  纷纷自首

七个孩子没命地跑,一直跑到了对面村里的山脚下,见不会被发现了才气喘嘘嘘地停下。小伟首先开始埋怨起来,认为其他人没有帮忙追那个男子,现在被他逃走了,钱又没有抢到,白白忙乎了一场。大江、小新等人心里本就窝火,见小伟这样说,几人吵了起来。

在山脚下呆了一个小时左右,孩子们都累了,大家商量后决定去学校教室里睡一晚。于是一行七人趁着夜色偷偷地溜进了学校。刚走进教室不久,几人便被巡夜的门卫发现。大家四散逃窜,跑得慢的小兵被抓住,被当作偷教室电脑的小偷扭送至派出所。

在派出所里,小兵以为自己和同伴一起抢劫的事被发现了,于是一股脑儿地将晚上七人合伙抢劫的事坦白了出来。而逃跑的六个孩子,哪儿都不敢去,于是在一个网吧门口的台球桌上度过了胆战心惊的一晚。

次日,六人仍然不敢回家。正当几人在网吧门口不知所措地晃荡时,被家长们找到并带至派出所投案自首。

912日,富阳市人民检察院以抢劫罪对大江等七人依法提起公诉。考虑到七人均有自首情节,小新、小伟等六人均未满16周岁,且本案未犯罪未遂,市检察院在提起公诉时依法向人们法院提出了“予以从轻、减轻处罚”的量刑建议。928日,法院一审作出判决:

判处大江有期徒刑三年,并处罚金1000元;

判处小新、小伟二人有期徒刑一年零六个月,缓刑两年,并各处罚金500元;

判处小松、小兵、小海、小峰四人有期徒刑一年,缓刑一年,并各处罚款500元。

 

  检察官说法

综观本案,这几个孩子之所以会走上犯罪道路,的确与他们的家庭、逃学、上网和不良交友密切相关。逃学、辍学生问题一直是一个社会难题。尤其初中阶段是一个人社会化的关键阶段,也是一个人道德水平发展的转折点。如果这个年龄段的孩子不能在学校接受正常的教育,又没有成人的正确引导,和来自于家庭、社会的帮助,那必将在其人格发展中形成重大缺陷。从本案来看,初中毕业的大江和经常逃学的小新、小伟等孩子,恰恰是在这个年龄段脱离了学校的约束,混迹社会,整日打游戏、上网而结识,组成了不良团伙。

另据一项对青少年犯所作的调查表明,不良交友是青少年犯罪的二大诱因。从本院近几年审理的案件来看,在所有青少年犯中,因不良交友而走上违法、犯罪道路的约占60%-70%。很多孩子自己独处时并不爱惹是生非,但他们纠结在一起时,往往互相怂恿,从而胆大妄为,违法犯罪。本案中的几个孩子,对抢劫的行动有过多次的犹豫和胆怯,但最后在彼此的鼓励、怂恿下实施了犯罪行为。

青少年是非辨别能力差,由于缺乏社会经验,对许多社会现象没有正确的见解和观点,自己认为正确或符合自己兴趣爱好的就瑕瑜不分地吸收,以致受到不良社会风气和一些宣扬暴力的影响。膨胀的物质欲望得不到满足,也是导致青少年铤而走险、实施犯罪的诱因。本案中大江、小新、小伟等人,就是为了有钱上网、打游戏,为了吃顿晚饭而实施了暴力犯罪。

青少年理智缺乏,控制力较弱,有时因一时冲动便去实施犯罪行为,对自己的行为是否会触犯法律、会造成什么后果等缺乏认识。有的甚至认为这种行为是闹着玩的,抢几元钱不算什么大事,压根不知道自己的行为已触犯了法律,侵犯了他人的合法权益。法制观念的淡薄,使许多孩子在面对违法犯罪等行为时缺乏了最基本的判断,轻易地伸出了罪恶之手。

青少年的堕落,是一个民族的悲哀,挽救失足少年和杜绝此类现象发生已是刻不容缓。我院自2001年起就设立了青少年维权岗,开展批捕、起诉、监所“一条龙”维权工作,并指定专门的办案组办理青少年犯罪案件。着力贯彻“教育、感化、挽救”的方针,搞好检察环节的帮教、矫治工作。

但仅仅依靠司法机关的约束是远远不够的,对青少年的帮教需要家庭、学校、社会各部门配套协调运作。一个在司法环节得到宽恕的孩子,比如因为罪行轻微没有被起诉,或者因为未成年被判缓刑的,当他回到社会,若得不到积极引导,极易重复以前的状态,依然逃学上网、依然沉迷于游戏、依然是非不辨……这样的结果相信我们所有的人都不愿意看到。只要全社会都真正地重视起青少年的道德教育、法制教育,净化青少年健康成长的社会环境,加强监管和防范,就能更好地预防青少年犯罪和重新犯罪,让孩子们都健康快乐地成长。

 

 

 

                                2006.10.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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