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富阳区检察院依法对王竹荣涉嫌受贿案提起公诉
日前,杭州富阳富春江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原工作人员王竹荣涉嫌受贿罪一案,由富阳区检察院向富阳区法院提起公诉。
检察机关在审查起诉阶段依法告知了被告人王竹荣享有的诉讼权利,依法讯问了被告人,听取了被告人及值班律师的意见。富阳区检察院起诉书指控:2013年至2017年期间,被告人王竹荣利用担任杭州富阳富春江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工程科、总工程师办公室工作人员的职务便利,为他人谋取利益,多次非法收受他人财物,数额巨大,依法应当以受贿罪追究其刑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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