杭州市富阳区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2020)
发布时间:2021-02-09 作者:富阳检察 来源:富阳检察 阅读量:189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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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2月7日在杭州市富阳区第十六届

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上)

杭州市富阳区人民检察院检察长 任平

 

各位代表:

现在,我代表区检察院向大会报告工作,请予审议,并请区政协委员和其他列席会议的同志提出意见。

 

2020年主要工作

区检察院在区委和上级检察院的坚强领导下,在区人大及其常委会的有力监督下,在区政府、区政协和社会各界的关心支持下,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中央、省市区委及上级检察院系列会议精神,全面履行法律监督职能,各项工作取得新成效。

一、以服务大局为己任,有力维护社会稳定

认真落实中央和省市区委统筹推进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等部署,对标“重要窗口”定位,找准检察工作结合点,精准履职。

严厉打击各类犯罪。面对新冠肺炎疫情,充分运用远程提审、远程庭审等方式克服办案困难,2020年共受理公安机关提请批准逮捕案件436件617人,审查后批准逮捕361件502人;受理审查起诉案件1190件1705人,审查后向法院提起公诉1011件1463人。严厉惩治故意杀人、抢劫等恶性刑事犯罪、妨害疫情防控犯罪以及各类电信网络、跨境赌博犯罪。依法从快批捕“迎宾发廊杀人案”、“灵桥一家六口被劫杀案”等2起陈年命案犯罪嫌疑人。办理疫情期间销售不符合标准要求的伪劣口罩案55人,5日内完成全区首例以销售口罩为名实施诈骗案的批捕与起诉,做到涉疫犯罪“零容忍”。起诉一起利用技术手段非法控制手机终端投放木马广告的非法控制计算机信息系统案,维护互联网安全。配合公安机关开展打击跨境网络赌博专项行动,起诉利用第四方支付平台为境外赌博提供资金结算“3·12”等专案犯罪团伙86人,涉案资金超7亿元。积极履行检察机关反腐败职责,对原浙江富春山居集团有限公司党委书记、董事长郭林平等25名职务犯罪被告人依法提起公诉。

推进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围绕扫黑除恶“六清”行动部署要求,压实工作责任,严格落实“坚决打击、坚决依法”要求,杜绝“拔高”或“降格”,共起诉涉黑涉恶案件13件55人。起诉了省扫黑办督办的非法控制拱墅区皋亭坝、淳安县遂安片区工程领域的鲍小渊等人涉黑案,提出准确量刑建议与涉黑财产处置意见,30名被告人分别被判处有期徒刑二十三年六个月至一年九个月不等刑期。深化“破网打伞”,共起诉“保护伞”案件5件5人,依法办理杭州市公安局钱塘新区分局原党委委员、治安大队大队长王伟包庇、纵容黑社会性质组织、受贿案等典型案件。专项斗争开展以来,共向区纪委移送“保护伞”线索9条,其中4条线索经查实,涉及人员已受相应纪律处分。

营造法治营商环境。聚焦“六稳”“六保”工作要求,制定服务民营企业“十个一”工作意见,疫情期间服务28家企业100余次,帮助协商解决问题8项。与区司法局联合出台《涉民营企业社区矫正对象外出管理规定》,减少社区矫正请假外出难对企业生产经营的影响。坚持惩治与保护并重,创新涉企案件办理模式,主动听取涉案企业、属地乡镇街道、行业主管部门的意见,准确把握法律政策,先后对11名犯罪情节轻微的民营企业负责人作出相对不起诉决定。上述经验做法被省检察院转发肯定,一起案件获评全省检察机关助力复工复产十大典型案例。畅通非公经济控告申诉渠道,全年共受理涉企诉讼监督信访案6件,对一件不当冻结民营企业资金案予以监督纠正。

二、以司法办案为根本,全面深化法律监督

坚持“双赢多赢共赢”监督理念,按照区委出台进一步加强检察机关法律监督工作《重点任务分工方案》的要求,深化法律监督,助力高水平法治富阳建设。

优化刑事诉讼监督。在立案、侦查、审判等环节严格把关,监督公安机关立案17人、撤案1人,纠正漏捕2人,追诉漏犯20人。对认为确有错误的刑事判决,向法院提出抗诉8件,其中涉及西湖法院的2件已发回重审。发挥驻公安机关执法办案管理中心检察官办公室作用,探索刑事速裁案件快速办理机制,办理杭州地区首例“36小时内完成侦、诉、判”案件,有效提升办案效率。强化刑事执行同步监督,通过纠正违法通知书与检察建议,监督纠正社区服刑罪犯脱管漏管11人,审查暂予监外执行监督案件43件。依法对重大案件犯罪嫌疑人,开展侦查终结前讯问合法性核查,进一步规范侦查取证行为。对公安机关撤案的一件危险驾驶案予以监督,重新立案,依法起诉。协助杭州市检察院查处司法人员滥用职权与执行判决、裁定滥用职权案一件,该案目前在审判阶段。

强化民事行政检察。联合法院等相关单位出台《关于建立民事诉讼监督工作机制的实施意见》《关于防范和查处虚假诉讼的实施意见》,探索对员额法官案件抽查机制,着力提升监督精准性。加大民事生效裁判监督力度,针对“套路贷”中虚假诉讼案件向法院发出再审检察建议23份,均已立案再审。办理的一起当事人申请监督民间借贷纠纷案,经提请抗诉后法院已再审改判。发出民事审判程序、执行活动违法检察建议14份,均被采纳。针对执行法官未经审批擅自填写空白格式法律文书的漏洞,发出改进型检察建议,促进形成规范执行机制。深化行政生效裁判监督,完善监督线索发现和案件审查机制,成功办理一起行政申诉案件,使积聚多年的矛盾纠纷在检察环节得到化解。开展行政执行活动专项监督,针对国土领域裁执分离案件,发出检察建议39份,督促乡镇街道依法履行行政生效裁定,已拆除违法建筑物及设施7549平方米,退还非法占用的土地29275平方米。依托区行政争议调解中心,积极派员参与矛盾纠纷化解,推动16起行政争议成功调处。

深化检察公益诉讼。落实区人大常委会《关于加强检察公益诉讼的决定》,创新“网格化+公益诉讼”工作机制,办理公益诉讼案件70件。聚力疫情防控,以诉前磋商方式督促整治农贸市场野生动物经营利用中的违法行为,获评全省检察机关保护野生动物公益诉讼典型案例。突出生态环境资源保护,通过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等方式推进3处矿山盗采点进行生态修复;联合区农业农村局在富春江长山弄水域设立增殖放流基地,督促非法捕捞行为人放流鱼苗26万余尾;对随意倾倒建筑垃圾、工地扬尘污染等问题,运用诉前检察建议助力全区开展专项整治,有力提升城市环境。强化国有财产保护,针对部门间因信息壁垒导致的医保基金流失、耕地占用税未追缴以及罚没的违章建筑物移交后未依法处置的情况,督促落实整改。积极稳妥探索新领域公益诉讼,开展道路交通限高设施专项监督行动,督促拆除或改良相关设施,确保急救车辆顺利通行。

三、以人民满意为追求,践行为民司法理念

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立足工作职能,努力回应人民群众对民主、法治、公平、正义、安全、环境方面的新要求与新期待。

主动融入区域治理。新冠肺炎疫情暴发后,第一时间融入疫情防控大局,积极组织干警参与基层一线防控,在村、社、道路等卡点协助做好防疫宣传、体温测量、排查登记等工作。注重检察环节诉源治理,严格落实“少捕慎诉”理念,充分发挥认罪认罚从宽制度对化解社会矛盾、促进社会和谐的作用,协同有关部门完善制度实施,全年适用认罪认罚案件1081件1490人,确定刑量刑建议采纳率99.9%。加强类案分析研判,为党委政府决策提供有效参考。在办理侵犯公民个人信息案时,发现房地产行业从业人员交易大量住宅小区的业主个人信息,及时向区住建局发出检察建议,推动全区开展专项检查。报送的野生动物及其制品经营利用、政府采购领域伪造印章招投标乱象等11份检察信息被区主要领导批示,推动相关问题解决。崇法尚法,履行普法责任,深入开展《民法典》等学习宣传活动。

妥善解决群众诉求。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完成12309检察服务中心入驻区矛调中心工作,完善人民调解、行政调解、司法调解“三位一体”联动工作体系。落实“群众信访件件有回复”,妥善处理群众来信来访862件次,100%做到7日内程序回复、3个月内办理过程或结果复。积极延伸检察工作触角,依托矛盾化解“最多跑一地”联动机制,新登检察室联合乡镇、基层站所等,共同化解涉及征地拆迁、土地补偿、邻里关系等方面的矛盾纠纷。坚持“应救尽救”原则,对15名涉案被害人进行司法救助,彰显司法关怀。强化律师权益保障,针对疫情期间律师会见难、阅卷难等问题,依托移动检务平台,提供“掌上一站式”服务,利用远程视频提讯系统,帮助实现非接触式会见;建立异地阅卷机制,为出行受限的律师行使阅卷权提供切实便利。

加强未成年人司法保护。落实最高检“一号检察建议”要求,推进侵害未成年人案件强制报告及强制干预制度,加强涉罪未成年人和未成年被害人双向保护。严厉打击侵害未成年人犯罪,全年共起诉侵害未成年人人身权利犯罪23件24人。联合社区等社会力量为涉案未成年人提供观护帮教,依法决定不批准逮捕4人,相对不起诉21人,附条件不起诉7人,20人成功复学、就业。聚焦未成年人食品安全、校园周边环境等重点领域,办理涉未成年人公益诉讼案件,推动完善校园安全风险防控体系。在办理一起强奸案时,发现被告人在多家校外培训机构任职期间性侵多名未成年人,及时向区教育局发出检察建议,督促对辖区内培训机构开展专项检查,协同制定行业标准,并推动区妇联出台未成年人权益侵害预防保护工作机制,获评全市检察机关未成年人司法保护优秀案(事)例。深化“法治进校园”工作,打造精品法治教育网课,受教育学生达7000余人次。

四、以自身建设为抓手,深入推进改革创新

对标政法队伍革命化、正规化、专业化、职业化要求,把改革作为推动发展的关键,加强队伍自身建设,为检察工作长远发展夯实基础。

政治引领,提升综合素能。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与党的十九届四中、五中全会精神,强化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将坚持党的绝对领导真正融入检察工作。压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细化廉政风险防控,每月开展检务督察,严格执行防止过问干预案件“三个规定”,防范化解执法办案风险。深化司法责任制综合配套改革,出台部门绩效评价“月晒”方案,探索实施检察官业绩考评,压实司法责任。扎实开展执法司法规范化水平提升年活动,做好全面排查、整改提高等各阶段工作。“队伍建设提升年”活动为契机,通过富检论坛、检察微课评比等岗位练兵活动,切实提升干警综合素能。

智慧引领,驱动转型发展。坚持转变工作模式与提升智能辅助并行,通过电子数据技术协助等形式开展检察技术支持办案395件,开展远程提审、远程庭审500余次。积极适应无纸化阅卷带来的挑战,推进数字卷宗单轨制协同办案,建成公益诉讼快速检测实验室,研发公益诉讼“随手拍”微信举报平台,运用“非羁码”对非羁押犯罪嫌疑人进行区域活动动态监管,通过信息化手段提升司法办案质效。深化指尖上的微检务,实现手机端办公、办会等各项审批云服务,强化综合管理绩效。

文化引领,强化关心关爱。实施“育心、育能、育廉、育美”工程,精心打造院史荣誉室、党建活动室、休闲阅览室等特色文化阵地,切实推进检察文化建设。积极参与结对社区“百日解百难”、镇村“百日解千难”活动,建立“法律帮帮团”志愿服务机制,持续开展“走亲连心三服务”和“模范机关”创建活动,第四支部获评杭州市政法系统“最强党支部”称号。针对干警工作任务重、压力大的实际,从谈心谈话、检务保障、正向激励等方面落实关心关爱各项举措,对生活困难干警及时给予精神疏导与物质帮扶,营造良好工作氛围,促进队伍凝心聚力。

自觉接受监督,是检察权正确行使的根本保证。一年来,我们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行业代表等98人次参加检察开放日、专题座谈会等活动,举行民事、行政与公益诉讼案件公开听证,代表委员作为听证员参与案件监督。深化检务公开,通过案件信息公开系统,发布程序性信息1903条,公开法律文书1168件,开展辩护代理预约服务507人次。在《富阳日报》开设“检察之声”专栏推出深度报道,通过“富阳检察”官微发布信息万余条,新媒体影响力位居全省检察系统前列。

各位代表,2020年是极不平凡的一年。面对疫情带来的挑战,区检察院始终坚持转型发展不停步,顺利完成了过渡房的搬迁,荣获全国检察宣传先进单位等集体荣誉17项,全省检察机关行政检察专业人才个人荣誉32项。以上成绩的取得,离不开区委和上级检察院的坚强领导,区人大及其常委会的有力监督,区政府的大力支持和区政协的民主监督,社会各界的真诚关怀。在此,我谨代表区检察院表示衷心感谢!

但我们也清醒地认识到,工作中还存在一些薄弱环节一是如何更好服务保障全区中心工作、参与社会治理的思路举措不多;二是法律监督的力度与质效还需提升;三是具有富阳检察特色的亮点品牌打造和创新创优不够;四是检察人员的思想政治、纪律作风与综合素能建设还需加强。对这些问题,我们将高度重视,着力解决。

 

2021年工作任务

2021年是中国共产党成立100周年,是“十四五”规划的开局之年。区检察院将高举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伟大旗帜,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切实践行习近平法治思想,深刻领会习近平总书记考察浙江、杭州重要讲话精神,深化检察工作大格局,依法履行法律监督职能,为服务富阳全面加快产业新动能、城市新轴线、发展新环境立起来,高水平打造现代版富春山居图提供有力司法保障。重点抓好四个方面:

一、立足新阶段,以更高站位服务社会发展

对标“十四五”新目标新定位,找准工作切入点,建设更高水平法治富阳、平安富阳。严厉打击危害食品药品环境安全、涉众型经济犯罪及新型网络犯罪,常态化开展扫黑除恶工作,维护社会稳定。积极回应民营企业司法需求,着力加大对民营企业内部人员侵害企业利益犯罪案件的打击和监督力度,营造更优质的法治营商环境。按照“迎亚运展风采”行动方案要求,持续开展检察机关参与前端治理、重大决策风险评估等工作。积极发挥检察机关在矛调中心的作用,加强检调对接,推进诉源治理。

二、贯彻新理念,以更大力度维护公平正义

贯彻“少捕慎诉”理念,借助“非羁码”等方式降低审前羁押率,增强刑事案件办案质效。依托侦查一体化机制,加大司法工作人员职务犯罪协查办案力度。强化民事检察精准监督,突出对法院消极执行、选择性执行等问题的监督,继续抓好民间借贷、劳动报酬等易发高发领域虚假诉讼案件监督办理,维护司法秩序和社会诚信。以行政非诉执行活动监督和行政争议实质性化解为抓手,加强行政检察与行政执法监督协作机制,推进府检联动,促进依法行政。

三、对标新期待,以更优服务回应群众关切

深入贯彻《民法典》,把民法典精神落实到检察办案各环节,维护人民群众民事权利。以新修订《未成年人保护法》实施为契机,积极开展犯罪预防,推动建立教职员工入职查询制度,深化未检融合式监督,全方位保障未成年人合法权益。加强公益诉讼检察与生态环境损害赔偿、环保督察制度衔接,组织开展“守护美丽河湖”“守护美好生活”等专项监督活动,积极稳妥探索安全生产等领域公益诉讼,守护民生民利。围绕群众关注热点,线上线下协同联动,创新普法形式,讲好检察故事。

四、构建新格局,以更严标准提升队伍素能

坚持从严治检,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届五中全会精神和习近平法治思想,抓实意识形态和党建工作,教育引导检察人员增强纪律规矩意识。坚持人才兴检,突出监督能力建设和沟通协调能力建设并重,着力实施青年英才培养计划,强化岗位练兵,提升队伍综合素能。坚持智慧建检,以数智化辅助办案、引领监督,实现司法办案与检察科技深度融合。坚持作风强检,按照党中央部署的全国政法队伍教育整顿工作要求,敢于刀刃向内,规范司法行为,确保队伍公正廉洁。

各位代表,新的一年,我们将在区委和上级检察院的领导下,在区人大及其常委会的监督下,依法履行各项检察职能,以标杆的姿态、奋发的状态、实干的常态,勇挑重担,锐意进取,为高水平打造现代版富春山居图作出新的更大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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