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7月6日,杭州市富阳区文化和旅游推广中心原副主任徐翔贪污、受贿一案,由富阳区检察院向富阳区法院提起公诉。
检察机关在审查起诉阶段,依法告知了被告人徐翔享有的诉讼权利,并依法讯问了被告人,听取了值班律师的意见。
起诉书指控:
一、贪污罪
2014年至2018年,被告人徐翔在担任富阳市(杭州市富阳区)政府运动休闲办公室群众体育科科长、杭州市富阳区旅游体育局群众体育科科长期间,利用主管群众体育赛事承办及补助发放、体育用品采购等方面的职务便利,通过虚增赛事相关人员补助名单和虚开采购体育用品、服装等发票的方式,骗取公共财物,数额巨大,依法应当以贪污罪追究其刑事责任。
二、受贿罪
2018年至2020年,被告人徐翔利用担任杭州市富阳区旅游体育局群众体育科科长的职务便利,为他人在文体用品推广和采购等方面提供帮助,先后多次非法收受他人财物,数额巨大,依法应当以受贿罪追究其刑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