批捕了!二十五前的交通肇事逃逸案
发布时间:2022-04-02 作者:富阳检察 来源:富阳检察 阅读量:74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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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十五年前的一个深夜,因疲劳驾驶引发了一场重大交通事故,造成一死一伤的严重后果。肇事者弃车仓皇逃逸,躲避侦查,他以为时间能够掩盖罪恶,记忆会消逝,没想到等来的终究是冰冷的手铐、法律的严惩。

近日,富阳区检察院依法对一起发生于二十五年前的交通肇事案犯罪嫌疑人朱某某作出批准逮捕决定。

疲劳驾驶撞人后出逃

1997年10月6日的凌晨,犯罪嫌疑人朱某某驾驶一辆半挂牵引车自宁波驶往富阳,行驶至320国道富阳高桥加油站路段主车道上时,与正在检修三轮农用车的喻某某及检修车辆相撞,造成被害人喻某某当场死亡、三轮农用车上同车人员蒋某某(喻某某妻子)受伤以及两车受损。事故发生后,犯罪嫌疑人朱某某迅速弃车逃逸。后一直东躲西藏,未予归案。

据朱某某到案后供述,其为安徽人,当天其和妻子从宁波运煤至富阳,因长时间疲劳驾驶,困到眼睛不自觉闭起来,直至撞上这辆车才猛然惊醒。下车查看情况,看到被害人躺在地上,伤得很重,其和妻子怕赔不起,于是弃车逃逸。

二十五年来,这件事像一根刺一样扎在朱某某的内心深处。“富阳警察来我家找过我,我不在家,在县城打零工……”其已从当年的而立青年变成为知天命的老人,但因肇事逃逸,其无法用真实身份找一个稳定的工作,只能四处漂泊谋生。

幸福家庭变得支离破碎,仍然期待正义到来

事故发生前,被害人喻某某、蒋某某共同育有一对年幼女儿,家庭生活虽不富裕,但日子还算安稳。案发当日凌晨,夫妻二人正要去富阳城东市场批发蔬菜,不料横祸来临,一个原本美满幸福的家庭就此支离破碎,蒋某某在自身伤势未能积极治疗痊愈的情况下,仍然需要肩负其家庭抚养责任,独自拉扯一对女儿。这二十多年来,肇事者逃逸,杳无音信,她没能得到一句道歉和赔偿,但她期待正义的到来。

法网恢恢疏而不漏

经过公安机关二十五年坚持不懈的追逃,2022年3月7日,犯罪嫌疑人朱某某终于在宁波落网。公安机关提请检察机关批准逮捕期间,承办人面对如此之久的陈年旧案,严格审查在案所有证据,对二十多年前所固定的各项证据进行细致审查,认定犯罪事实并依法批准逮捕。

检察官说法:一次疲劳驾驶,一起重大交通事故,一场长达二十五年的潜逃,造成的是两个家庭的悲剧。希望社会各界人士,切实提高道路交通安全意识,深刻保持对生命、对法律的敬畏之心,坚决杜绝疲劳驾驶。

法条链接:《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一百零一条

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的规定,发生重大交通事故,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并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吊销机动车驾驶证。造成交通事故后逃逸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且终生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

违反交通运输管理法规,因而发生重大事故,致人重伤、死亡或者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交通运输肇事后逃逸或者有其他特别恶劣情节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因逃逸致人死亡的,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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