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强外脑”助力!9名特邀检察官助理今日“上岗”
发布时间:2022-04-23 作者:富阳检察 来源:富阳检察 阅读量:429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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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进一步深化执法司法协作配合,提升检察机关办案专业化水平,实现双赢多赢共赢,更好服务保障社会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4月20日上午,富阳区检察院举行首批特邀检察官助理聘任仪式。部分院领导班子成员、各部门负责人参加会议。

会上,院党组成员、政治部主任沈欢芝宣读聘任文件,传达了最高检关于印发《行政机关专业人员兼任检察官助理工作办法(试行)》的通知精神。

院党组书记、检察长桑涛为9名特邀检察官助理颁发聘书。

特邀检察官助理代表何军华、王双钢作表态发言,相关与会人员围绕检察机关司法履职和行政机关行政执法协作进行了深入交流。

最后,桑检进一步阐明了检察机关聘任特邀检察官助理制度的意义和作用,就下一步工作提出三点意见:

一是坚持政治统领,提高思想认识。检察机关是宪法规定的法律监督机关。特邀检察官助理与检察官共同承担着维护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和人民群众利益的责任。开展特邀检察官助理相关工作,是深入践行习近平法治思想的政治责任,是全面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关于加强新时代检察机关法律监督工作的意见》的重要举措。要旗帜鲜明讲政治,提高认识、凝聚共识,充分借助特邀检察官助理的专业优势,提升检察机关司法办案效能,助推行政执法规范化,更好地服务保障富阳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

二是强化协作配合,形成工作合力。检察机关与行政机关履职的根本目的都是为人民服务。希望各位充分发挥特邀检察官助理专业知识和行政执法实践优势,为“四大检察”工作的全面协调发展提供强有力的专业理论、技术支撑和“外脑”助力,并通过参与案件指导、协助审查行政执法卷宗中涉及专业问题的证据材料、列席检察官联席会议、出席公开听证会、参与专项活动等方式履行工作职责,帮助宣传检察工作。检察机关与行政机关要以特邀检察官助理为联系纽带,进一步深化协作配合,推动检察监督与行政执法的有效衔接、互联互通,形成工作合力,实现执法司法“强强联手”的优势互补。

三是严守工作纪律,充分保障履职。无论是检察干警还是特邀检察官助理都要坚持客观公正原则,恪守职业道德,严守工作纪律、廉洁纪律和保密规定,严格执行防止干预司法“三个规定”和办理具体案件回避有关规定,做到公正廉洁。本院各业务部门要坚持依法能动履职,主动与特邀检察官助理互联互通,充分听取特邀检察官助理的意见建议,积极为特邀检察官助理提供必要的工作保障和便利条件;注重总结和宣传特邀检察官助理辅助办案的典型案例和经验做法,推动行政机关专业人员兼任检察官助理工作机制落地见效。

附:特邀检察官助理名单(排名不分先后)

夏加平  区应急管理局党委委员、总工程师

何军华  区卫生健康局行政许可科(政策法规科)科长

 晶  区税务局法制科科长

王双钢  市规划资源局富阳分局政策法规科科长

楼小锋  市生态环境局富阳分局政策法规科科长

郑跃龙  区市场监管局政策法规科科长

何叶青  区农业农村局政策法规科科员

郑祥志  市医疗保障局富阳分局基金监管科干部

吕炜东  区金融办科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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