富检党发〔2021〕12号关于刘晖娟等同志职务任免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2-05-06 作者:富阳检察 来源:富阳检察 阅读量:169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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富检党发202112

 

关于刘晖娟等同志职务任免的通知

 

本院各部门:

根据《杭州市富阳区人民检察院部分中层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实施方案》规定,经公开报名、资格审查、民主推荐、组织考察、公示,结合民主定岗情况,经院党组集体讨论研究,并报区委组织部、区人力社保局同意,决定:

    刘晖娟同志任杭州市富阳区人民检察院第二检察部主任,免去其杭州市富阳区人民检察院第七检察部主任职务。

    柴玲怡同志任杭州市富阳区人民检察院第六检察部主任,免去其杭州市富阳区人民检察院新登检察室主任职务。

    朱笛琴同志任杭州市富阳区人民检察院第七检察部主任,免去其杭州市富阳区人民检察院第七检察部副主任职务。

    黄稼嫦同志任杭州市富阳区人民检察院新登检察室主任,免去其杭州市富阳区人民检察院第一检察部副主任职务。

    张国芬同志任杭州市富阳区人民检察院第一检察部副主任,免去其杭州市富阳区人民检察院第七检察部副主任职务。

    沈露同志任杭州市富阳区人民检察院第七检察部副主任(挂职)(试用期一年)。

    叶宾同志任杭州市富阳区人民检察院新登检察室副主任(试用期一年)。

    免去:

    洪世平同志的杭州市富阳区人民检察院第二检察部主任职务;

    丁生荣同志的杭州市富阳区人民检察院第六检察部主任职务。

    以上同志任期三年。

 

中共杭州市富阳区人民检察院党组

送:浙江省院、杭州市院;区委、区人大、区政府、区政协;

    区纪委监察委、区委组织部、区委政法委、区人力社保局、区委编办;区法院、公安富阳分局、区司法局;

发:班子成员;专职委员;其他处级干部;派驻纪检监察组

杭州市富阳区人民检察院办公室              2021629

                            2021年6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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