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城小案】妻子卖狗肉,他多次偷狗竟只为……
发布时间:2023-05-04 作者:富阳检察 来源:富阳检察 阅读量:318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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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天早上我接到电话,说厂里养的三只狗,一只死在门口,一只不见了,只剩一只还在。去看监控发现昨天晚上11点多,一个骑电瓶车的男人把毒狗药洒在我们厂门口,把狗毒倒以后偷走了。”2022年11月的一天,卢女士来到派出所报案。

 

除了卢女士之外,在富阳万市、洞桥、富春街道等地,也有群众陆续报警,反映自家的狗被偷了。经调查走访和调阅案发地周边监控,民警发现这些偷狗案件均是同一男子所为,分析研判后最终锁定了犯罪嫌疑人杨某某。2023年1月31日,杨某某在家中被警方抓获。

杨某某到案后交代了自己的作案方法:“我用一根钢丝和一根竹竿自己做的套狗工具,钢丝一勒狗的脖子,狗就被绞死了。我有时候出门会带一些‘三步倒’,看到有狗的话,就喂给狗吃,把狗毒倒之后把狗偷回家,然后自己吃掉。”

 

经调查,杨某某的妻子就是卖狗肉的。侦查人员也曾怀疑杨某某偷狗的目的就是为了出售获利。但经后续调取证据发现,杨某某妻子出售的狗肉系合法渠道购买。

那么他为何还要去偷狗呢?杨某某表示,自家店里的狗肉都是饲料养的,味道不好,而万市、洞桥那边的狗经常在山里跑来跑去的,肉比较好吃。另外,当被问到怎么敢吃毒倒的狗肉时,他不以为意地说,毒药只会到狗的头部,自己吃的时候只要把狗头扔了就行。

经审查认定,2021年12月至2022年11月期间,杨某某接连在富阳多地作案,共窃得中华田园犬等共4只,价值人民币3600余元。案发后,杨某某表示认罪认罚,并赔偿了被害人的经济损失,也取得了被害人的谅解。

因杨某某有多次前科劣迹,区检察院经审查认为本案仍有起诉必要,遂于2023年3月16日对杨某某以涉嫌盗窃罪提起公诉。经法院审理,最终采纳检察机关量刑建议,对杨某某判处拘役四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1500元。

检察官提醒:

本案中,对狗主人来说,狗是其家人和朋友,金钱弥补不了朝夕相处的感情。检察官在此也提醒广大市民,要提高防范意识,特别是夜间要加强防护免遭财产损失。若发现家犬丢失,也请及时报警。同时也提醒喜欢吃狗肉的人,不要食用来源不明的狗肉,小心狗肉中存有残留毒素危害人体健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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