罚款变骗款,“假网警”竟是真男友?
发布时间:2023-12-22 作者:富阳检察 来源:富阳检察 阅读量:4570
【字体:    

“天降大单”突变“钓鱼执法”

小花是一名护士,在日常工作之余,在网上帮人从免税店代购商品,赚取差价。2021年1月的一天,小花的手机上出现了一条QQ好友申请,一名叫“陈玲”的网友,想通过小花购买200条香烟,突如其来的大单让小花激动不已,便不疑有他地答应了。

谁知没过几天,陈玲就向小花透露了自己的另一层身份,原来她是一名网警,小花因涉嫌非法经营罪将被追究刑事责任,但是考虑到小花只是个小姑娘,如果小花愿意出10万元,陈玲就能帮她免受处罚。“天降大单”突变“钓鱼执法”,心乱如麻的小花找到男友小林帮忙出主意。小林说:“陈玲应该不是骗子,电信网络诈骗都是打电话的,怎么会直接加你微信。”小林的说法让小花打消了疑虑,她立刻筹了10万元给陈玲打了过去。

“神秘网警”身份被戳穿

然而这10万元并没有真的将事情“摆平”,陈玲告知小花,帮小花从免税店代购的“上家”已经被抓获,并将小花供述了出来,小花已经上了网警监管名单,如果要从名单上删除还需要花钱打点,后来陈玲又给小花出主意,如果能将工作安排到政法机关,那么“代购”行为也就顺理成章变成了“钓鱼执法”,这样小花就能免受处罚。于是在此后的10个月间,小花先后又给陈玲打款51万余元用于各个环节的打点疏通。

然而随着时间的推移,小花逐渐觉察出了不对劲。比如在和男友小林的交谈中,小林向小花透露,称陈玲曾给他打过电话,但是每次小花与陈玲联系的时候,小林总有各种理由不在场。于是,一个可怕的想法在小花脑海中闪现——这个所谓的“陈玲”,会不会就是男友小林本人?面对质问,陈玲起初还百般狡辩,矢口否认,但在小花不停的追问下,陈玲最终还是承认了自己就是小林。

双面男友精心设局

原来,小林在和小花谈恋爱后并没有正当的职业和收入来源,当他得知小花兼职代购后,也曾提醒小花这可能是违法的,但小花始终不以为意,于是小林就萌生了冒充网警“钓鱼执法”,骗取小花的钱财用作开销的念头。虽然小花也曾经多次对陈玲产生过怀疑,但身边人小林的“枕边风”又让她屡屡错过接近真相的机会,而打给陈玲的六十余万元也早已被小林挥霍一空,真可谓赔了夫人又折兵。经小花催讨,小林及其家属在案发前已归还 13万余元,造成小花实际损失 47万余元。

近日,小林以犯诈骗罪被法院判处有期徒刑七年六个月,并 处罚金。公安机关亦将小花涉嫌非法经营的线索移交相关部门进一步调查。

检察官说法:恋爱虽甜蜜,交友需谨慎;小利一时好,贪图终误身。网络世界真真假假,不能轻信任何未经证实身份的陌生人,也不能轻易转账。学法懂法是前提,尊法守法是目的,切莫因小失大,否则终将会为自己的错误买下沉痛的教训。

法律链接:《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条规定,诈骗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二十五条的规定,违反国家规定,有下列非法经营行为之一,扰乱市场秩序,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违法所得一们吧上五倍以下罚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违法所得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一)未经许可经营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专营、专卖物品或者其他限制买卖的物品;

(二)买卖进出口许可证、进出口原产地证明以及其他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经营许可证或者批准文件的;

(三)未经国家有关主管部门批准非法经营证券、期货、保险业务的,或者非法从事资金支付结算业务的;

(四)其他严重扰乱市场秩序的非法经营行为。

小贴示:非法经营出版物、经营非法出版物、倒买倒卖或变相买卖外汇、非法经营电信业务、未经许可销售烟草制品、非法经营食盐等均可涉嫌非法经营。

 

手机版官方网站

新浪微博

微信公众平台

公益诉讼举报

富春检企驿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