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持续浓厚学习氛围,11月24日,富阳区检察院举办“富春·青训营”业务课堂。
环节一:罪名解析·你说我评——《民事欺诈与刑事诈骗、诈骗罪与合同诈骗罪的界分》
主讲学员唐思远针对主题,结合具体案例,详细阐述了民事欺诈与刑事诈骗在行为性质、目的及法律后果上的本质差异。从“是否存在合同、是否存在于市场经济活动中、取财行为是否与合同具有内在联系”三方面,分析探讨了诈骗罪与合同诈骗罪在司法实践中的区分标准,最后引申出对此类罪名适用冲突把握的思考与总结。
专业导师杜巧萍结合自身办案经验,提出在区分刑事诈骗与民事欺诈时,既要根据个案证据重点审查非法占有目的,也要关注诈骗形式的差异特征。对于合同诈骗罪,她提出了融资租赁合同能否成为该罪合同类型的思考。此外,她还提醒大家注重调研学习的方法论,要系统性学习法律法规的历史沿革并重视对人民法院案例库中相关案例的检索与学习。
环节二:检察业务课堂——《新时代行政检察监督职能及内容解读》
四川省甘孜藏族自治州德格县院挂职干部泽仁扎给,从历史沿革出发,介绍了行政检察的起源、发展、挫折与重生,阐述了行政检察的概念、双重责任及使命,并结合案例详细解构了行政裁判结果监督、行政审判人员违法行为监督、行政执行活动监督等各项职能的具体运作与实践,展现了新时代行政检察监督的广泛性与深入性,为干警们提供了全面清晰的认识框架。
下一步,富阳区检察院将持续高标准开展“富春·青训营”业务课堂活动,不断完善和优化检察干警知识体系和办案理念,以业务交流促进素质能力提升,以高素质人才队伍赋能高质量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