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五期:落实五项制度 提高机关效能
发布时间:2011-07-31 作者:富阳检察 来源:富阳检察 阅读量:86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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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了进一步提高服务质量和办事效率,提高人民群众对检察工作的满意度,我院根据市委《关于开展机关效能建设深化双争活动的意见》的精神,以求真务实为出发点,落实五项制度,规范执法行为,转变工作作风,提高队伍素质,强化监督机制,积极促使机关效能提高,努力形成行为规范、运转协调、公正透明、廉洁高效的工作机制。

一、推行控申首办责任制,强化执法为民观念

控申首办责任制是我院为加强公正执法,明确工作责任,提高办案质量和效率所推行的一项有效举措。自2002年开始试行首办责任制实施细则以来,我们本着负责到底、尽职尽责的原则,通过严格落实控告、举报和刑事申诉、刑事赔偿案件的责任部门和责任人,对来信、来访、刑事赔偿案件等办案时间期限具体规定等方式,提高工作效率,服务人民群众。对首次来信、来访规定必须在七日内完成审查和分流,对属我院管辖的移送职能部门,职能部门在一个月内向控申部门反馈结果,首办责任人据此做好答复和息诉工作,对确实不能办结的,要在一个月内向控申部门报告不能按时办结的原因及查处进展情况,还规定刑事赔偿案件要在七日内书面告知申请赔偿人是否立案。

二、实行民主评议制度,调动干警工作积极性

民主评议制度是在检察工作中引入争先创优激励机制与优胜劣汰竞争机制,把个人的工作业绩与奖惩相挂钩,打破“干好干坏一个样”的传统,是提高工作效能的一项有效措施。为调动全院干警的工作热情,提高办公办案工作效率,我院实行民主评议制度,每年年终对全院干警进行德、勤、能、绩四方面的民主测评,对干警中考评成绩突出的优先考虑评先评优,提高干警的工作自觉性和主动性,对民主评议时群众反映差、考评末两位者做到一次亮黄牌,进行谈话诫免,给予口头警告,二次实行待岗处理,增强干警的危机意识,促进工作效能提高和业绩创造。

三、落实岗位目标责任制,增强工作责任意识

岗位目标责任制是量化全年工作计划,细化各科室和每位干警责任,确保全年任务完成的有力保证。近几年来我院一直坚持岗位目标责任制,把制定新年工作要点、各科室工作目标和签订岗位目标考核责任状作为每年初的首要工作,取得了较好成效。我们不仅把年初工作重点细化成有数量、有质量、有可比度的具体工作目标和岗位责任,将各项工作任务分解到岗、落实到人,做到职责分明、分工明确,而且把落实岗位目标责任制与年度科室的考评相结合,规定各种室必须完成工作目标,年终杭州地区检察系统考核进入前五名,对业绩突出并在杭州地区考核中进入前三名的科室,确定为一类科室,在全院年终大会上进行表彰,给予一定的物质奖励,对未完成目标的科室则扣发考核奖。

四、建立“严打”斗争长效机制,提高办案质量和效率

在为期两年的“严打”整治斗争中,我院办案的数量和质量都有了提升,尤其是办案时间缩短,办案效率提高,确保了“严打”斗争的声势,巩固了“严打”斗争的成果。今年,我院以此作为新的起点,密切联系公安、法院等有关部门,坚持“严打”方针,建立“严打”斗争长效机制,从重从快打击严重刑事犯罪。规定了刑事案件的办理期限,自我加压,批捕案件一般要求在3天内审结,重特大案件在1天内审结并作出批准或不批准逮捕决定,起诉案件一般要求在7天内审结,重特大案件在10天内审结并提起公诉。改革办案工作机制,在全面实施主诉检察官办案责任制的同时,尝试将案件分类管理,每位主诉检察官负责一类案件,既培养专家型人才,又提高办案效率。进一步推行普通案件简易审,节约办案时间,突出办理重大、复杂案件。

五、加强纪律作风督查制,提高遵纪守法自觉性

督促检查是规章制度落实的关键,也是加强机关效能的有效措施。除每年的年终民主测评外,我院对干警平时的劳动纪律、工作作风坚持常抓不懈,一方面由院纪律作风督查组以例行检查和随时抽查相结合的形式,强化对全院干警平时的劳动纪律、工作作风的督查,另一方面加强与“12345”市长公开电话、“96666”党政机关服务态度和效能投诉公开电话的联系,对我院干警的工作态度和工作效能进行外部监督,每季度全院通报检查和监督情况,凡违反中政委四项禁令(严禁有令不行、严禁办事拖拉、严禁吃拿卡要、严禁态度刁蛮)和检察机关纪律要求,出现违法违纪问题的,一律严肃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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