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13日,检察日报第十二版刊登我院异地帮教案例。
该案系我院开展的首例跨地区帮教未成年人案例。鉴于涉罪未成年人的犯罪情节较轻,认罪悔罪态度明显,我院决定对其开展办案同步帮教。为切实维护未成年人合法权益,我院积极与诸暨市人民检察院联系沟通,开展异地协作帮教,并专程赶至诸暨市院,为涉罪未成年人量身定制了适合其身心特点的帮教计划。
(帮教照片)
鉴于涉罪未成年人在帮教期内表现良好,思想认识、行为规范有较明显的提高,我院于2017年2月对其作出相对不起诉决定,并对其的犯罪记录依法进行封存,确保其零障碍回归社会。
(供稿:未检科 张梦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