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17年度先进集体和个人的通报
发布时间:2018-07-02 作者:富阳检察 来源:富阳检察 阅读量:233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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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我院在上级检察院和中共富阳区委的正确领导下,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大以来历次全会精神、十九大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牢固树立新发展理念,立足检察工作新形势,转变工作理念,以办案为抓手,融入基层大局、服务稳定发展、促进依法行政,积极提升检察工作的满意度,努力为我区“三看四态促转型”和建设“富裕阳光的大都市新型城区”提供有力的司法保障。为激励先进,鼓舞士气,现将2017年度先进集体和个人通报表彰如下:

一、先进集体

1、我院被最高人民检察院授予第九届全国检察机关“文明接待示范窗口”称号。

2、我院被最高人民检察院检察日报社授予2017年度全国检察宣传先进单位称号。

3、我院被浙江省人民检察院授予浙江省未成年人社会关护优秀基地称号。

4、我院驻区看守所检察室被浙江省人民检察院授予派驻监管场所二级规范化检察室称号。

5、我院新登检察室被杭州市人民检察院授予先进基层检察室称号。

6、我院未检科被杭州市人民检察院授予全市未检工作先进集体称号。

7、我院被杭州市爱国卫生运动委员会重新确认为卫生先进单位。

8、我院机关第三党支部被中共杭州市富阳区委直属机关工作委员会授予先进基层党组织称号。

二、先进个人

1、陆国洪同志被浙江省人民检察院评为全省检察机关羁押必要性审查精品案件承办人。

2、洪琛、何东根2名同志被杭州市人民检察院荣记个人三等功。

3、杨洪富、刘正海同志被中共杭州市富阳区委、区人民政府授予嘉奖奖励。

4、马宝良同志被中共杭州市富阳区委、区人民政府荣记个人三等功。

5、周琼、章经华、张梦曦、徐斌、叶慧、朱瑶瑶、陈根生、朱笛琴、章天怡、黄稼嫦10名同志被中共杭州市富阳区委组织部、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授予嘉奖奖励。

6、盛超、童冬凤、汪琰婷、章天怡、郑金金、许玉明、何东根、徐斌、金炫宇、戴仁权、周琼、汪云峰、张振耀、孙武禧、盛培荣、王良永、张宏富17名同志被中共杭州市富阳区委直属机关工作委员会授予先锋党员称号。

7、洪世平同志被中共杭州市富阳区委直属机关工作委员会授予优秀党务工作者称号。

8、周琼同志被中共杭州市富阳区委组织部、中共杭州市富阳区委党校评为第二十四期中青年干部培训班优秀学员。

9、屠亦真同志在中共杭州市富阳区委组织部、中共杭州市富阳区委宣传部、中共杭州市富阳区直机关工委、中共杭州市富阳区委党校联合举办的“听党话,颂党恩,跟党走”演讲比赛中荣获二等奖。

10、屠亦真同志中共杭州市富阳区委党校、杭州市富阳区行政学校评为2017年富阳区新录用公务员初任培训班优秀学员。

11、沈玲、白思静、许翁宇欣同志被评为“富阳检察”微信公众平台2017年度最佳编辑。

三、调研获奖情况

1、章元珍、张梦曦2名同志合作撰写的《未成年人关护帮教机制之构建与完善——以杭州市富阳区人民检察院为视角》被浙江省人民检察院、浙江省未成年人刑事司法研究会评为2017年浙江省未成年人司法优秀研究成果三等奖。

2、任平、周琼、黄稼嫦、沈玲4名同志合作撰写的《司法改革背景下基层检察院案多人少矛盾化解路径研究》被杭州市人民检察院评为2016年度全市检察机关优秀调研成果。

3、章强明、杨鲁军、朱笛琴、盛超4名同志合作撰写的《检察机关监督公安派出所刑事侦查活动的问题和对策--以强化基层检察室监督为视角》被杭州市人民检察院评为2016年度全市检察机关优秀调研成果;被中共杭州市富阳区委宣传部评为2016年度富阳区区管领导干部优秀理论文章一等奖;被中共杭州市富阳区委办公室、中共杭州市富阳区委政研室评为2016年度杭州市富阳区党政系统调研成果优秀奖。

4、章元珍、章宇2名同志合作撰写的《强制拆除违法建筑的程序正义与效果实现—以检察机关法律监督视角进行探索》被中共杭州市富阳区委办公室、中共杭州市富阳区委政研室评为2016年度杭州市富阳区党政系统调研成果三等奖。

四、其他获奖情况

1、我院《携手街道社区,打造涉罪未成年人个性化帮教“启明星”工程》被浙江省人民检察院授予全省检察机关未成年人司法保护精品事例称号。

2、我院办理的何爱芬、陈立群虚假诉讼案被杭州市人民检察院授予全市检察机关民行监督精品案例称号。

3、我院办理的朱镇仁不当得利纠纷提请抗诉系列案被杭州市人民检察院授予全市检察机关民行监督精品案例称号。

4、我院办理的富阳区环保局不依法履行职责公益诉讼案被杭州市人民检察院授予全市检察机关公益诉讼精品案例称号。

5、我院出台的《从严治检强管理、从优待检促发展若干意见》被区直机关工委授予“廉政好制度”称号。

6、周琼同志的作品《问心》被浙江省法纪教育基地(萧山)管理中心评为“2016年参观学习心得体会征文比赛”一等奖。

7、在我院举办的“立足岗位作贡献我为富检添光彩”主题演讲比赛中,叶慧同志荣获一等奖;朱笛琴、章天怡2名同志荣获二等奖;杜巧萍、沈露、沈玲3名同志荣获三等奖。

8、柴玲怡同志出庭支持公诉的被告人胡某涉嫌盗窃罪一案获评我院2017年度最佳观摩庭;童冬凤同志出庭支持公诉的被告人刘某涉嫌盗窃罪一案、刘正海同志出庭支持公诉的被告人孙某涉嫌受贿罪一案获评我院2017年度优秀观摩庭。

9、周琼、沈玲同志创作的《检察是什么?》,白思静同志创作的《我院广大党员干部热议十九大报告并畅谈心得体会》,张梦曦同志创作的《温度宽度 精度——着力推进富阳未检工作创新发展》获得“富阳检察”微信公众平台2017年度“最佳篇目”奖。

10、章天怡同志创作的《我院批捕“41星光园放火案犯罪嫌疑人钱某》,何艳波、喻敏同志创作的《又一站!区国土资源分局!我院持续推进破坏环境资源犯罪专项立案监督工作》,俞敏同志创作的《我院监督的一例虚假诉讼罪案件获判》获得“富阳检察”微信公众平台2017年度“最受欢迎”奖。

11、白思静同志创作的《喜迎十九大,我们在坚守!》,盛旖瑾同志创作的《公诉版<中国诗词大会>》,许翁宇欣同志创作的《短短半个月间,我院就受理了这7起交通肇事案件,数字背后是痛心疾首……》获得“富阳检察”微信公众平台2017年度“最具创新”奖。

12、办公室负责的“盘点”专栏,公诉部、侦监部负责的“案件”专栏,政治部负责的“笔记”专栏获得“富阳检察”微信公众平台2017年度“最佳专栏”奖。

希望受到表彰的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谦虚谨慎、戒骄戒躁、发扬成绩、再接再厉,争取更大的荣誉。全体干警要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大以来历次全会精神、十九大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认真落实区委、上级院的决策部署,振奋精神、锐意进取,通力合作、勇于担当,扎实推进各项检察工作,为建设富裕阳光的大都市新型城区作出新的贡献!

杭州市富阳区人民检察院

20182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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