富阳区检察院依法对吴焕建、徐金水涉嫌贪污案提起公诉
近日,杭州富春湾新城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投资管理部原工作人员吴焕建、杭州市富阳区环境卫生管理处原副处长徐金水涉嫌贪污罪一案,由富阳区检察院向富阳区法院提起公诉。
检察机关在审查起诉阶段依法告知了被告人吴焕建、徐金水享有的诉讼权利,依法讯问了二被告人,听取了辩护人的意见。富阳区检察院指控:2016年5月至8月期间,被告人吴焕建利用担任杭州富阳江南新城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国有独资公司)投资管理部工作人员的职务便利,在负责富阳江滨南大道西延工程段固废泥石混合垃圾清运处置现场管理过程中,伙同被告人徐金水采用伪造单据、虚报重量的手段骗取国有财产,数额巨大,依法应当以贪污罪追究其刑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