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给女友过生日 19岁男孩抢劫杀人
发布时间:2011-08-08 作者:富阳检察 来源:富阳检察 阅读量:27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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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了给女友过生日  19岁男孩抢劫杀人

 

实施抢劫杀人,目的是给大学女友过生日,这理由浪漫吗?可惜它的背后满是罪恶和无知,以及必然要付出的沉痛代价。近日,富阳市检察院审理了这起抢劫案件,因案情重大,118日全案移送杭州市检察院审查起诉,目前此案还在进一步审查中。

 

女友生日  他却一筹莫展

19岁的朱某是富阳人,初中文化,因父母离异,朱某一直与外婆相依为命,经济拮据的他生活并不如意。

20101011日,是朱某女友的生日。因女友在杭州念大学,平时见面机会不多,朱某很想去杭州给女友过生日,以解相思之苦。可惜很久没有工作的朱某身无分文,这让他一筹莫展。

当天中午,好友袁某来找朱某,两人一起吃了饭。闲谈中,朱某邀请袁某晚上一起去杭州给女友过生日,并说起了自己没钱的苦处。袁某便问道,没钱怎么去给女友过生日呢?朱某沉吟半响,突然说:“豁出去了,做一票算了!”

袁某不解,朱某接着说:“我想去叫辆‘黄鱼车’,我坐后座控制驾驶员,你坐前面抢钱……我们到没有人的地方,司机叫起来也没人听到的……如果司机反抗,我们就把他砍掉……”

袁某听毕非常吃惊,忙不迭地劝说朱某放弃这样的念头,为了给女朋友过生日不值得的。

 

朋友相助  他仍一意孤行

整整一个下午,袁某都在反复地劝说朱某放弃抢劫的念头,他说宁可拿出家里给的200元学车请客的钱,也不让朱某去做犯法的事情。在袁某苦口婆心之下,朱某终于答应了。

随即,两人商量来去杭州的车费就得不少,最好是借一辆车去杭州。朱某提出自己去富阳新登姐夫处借车,顺便回洞桥老家看看能不能凑些钱,袁某则在新登镇上等候。

两人分开后,朱某骑摩托车打算回洞桥去,骑出没多久他停了下来,心想:骑车回去太远了,还是去做一票好。随后,朱某调头回到新登。一路上,朱某心里都在琢磨着:要选一个女的“黄鱼车”司机,自己坐后座,等到无人的路段就用刀控制住她,然后抢她身上的钱……此时,一意孤行的朱某已将朋友袁某的规劝抛之脑后。

朱某来到新登文化宫,从草丛中拿了自己藏着的一把水果刀,将刀放在裤袋里,随后步行至“黄鱼车”集散地。朱某选择了一辆黑色的马自达6轿车,因为司机是一名40余岁的女性,这正合朱某之意。

双方谈好价格后,女司机舒某驾驶车子出发了,她万万没有料到这一次踏上的是一条不归路。

 

抢劫杀人  他毫不顾后果

一路上,朱某的心里挺矛盾的,一会儿下狠心要做了,一会儿又犹豫了,这样反反复复中,车子已快到达目的地。此时车子驶进了一处偏僻的村道,朱某见四下无人,便说到了,舒某于是停下了车,并要求朱某支付30元车钱。

朱某此时心里斗争得很厉害,他让司机等一下,自己会打电话给家里,让家里人送钱来的。舒某便催促朱某赶紧打电话,本就犹豫不定的朱某被舒某这么一催,猛的下了决心,从裤袋里拔出刀子,扑身上前,左手绕着驾驶室座椅卡住舒某的脖子,右手拿刀顶住她的脖子。

“小伙子你不要开玩笑”舒某强装镇定。“我不是开玩笑,我只想要钱”朱某一边说着一边让舒某调头往一更偏僻的村道开去。

车子在一处了无人迹的小道上停了下来。车子熄火的档儿,舒某趁势拉朱某拿刀的手,刀被拉脱在地。朱某随即用左手狠狠地卡住舒某的脖子,右手开始翻她的包,将包里的300余元现金和手机放入自己口袋,并扯下了舒某脖子上的黄金项链。

做完了这些,朱某开始考虑如何处置舒某,心想如果把她抛在路边,肯定会被人发现,于是决定将其捆绑后抛至后备箱,这样就神不知鬼不觉了。随后,朱某将自己外套帽子上的软绳抽了出来,在舒某脖子处绕圈打结,舒某不停的挣扎,但因脖子被卡住无法叫出声来。待朱某将舒某脖子处的绳子捆结实后,舒某表现出非常痛苦的样子,身体瘫软,无力挣扎。

朱某随后下车绕到驾驶室处,将舒某的双手反背到头部的位置,用绳子系紧绑实。因绳子不够长了,朱某狠命的抽紧绳子,痛苦的舒某已经说不出话了,只有脚还在弹动。朱某将捆好的舒某从车内拖出来,塞进车后备箱,舒某侧卧在里面,急促地喘气,嘴里发出“咔咔”的声音,两条腿不时的弹一下,人已经非常虚弱。

朱某关上后备箱之前,用手试了试舒某脖子上的绳子,觉得系得太松了,万一路上舒某发出声音来怎么办?于是朱某在后备箱找了一把两用起子,用起子插入舒某脖子上的绳子中间,将起子绕了几圈,把绳子卡紧,再用后备箱里的一个四方形小枕头塞住舒某的嘴巴,但被她吐掉了。为怕路人经过,朱某没有再继续,关上后备箱盖,驾车往新登驶去。

 

狂欢过后  终逃不脱法网

驶往新登的途中,朱某扔掉了作案用的水果刀,并把舒某的包塞在副驾驶室座位下面,随后电话联系袁某约定了会合地点。

晚上730分左右,朱某接上袁某,驱车开往杭州。途中,为防止超速被拍以及躲避交警检查,朱某多次在车牌上贴上或拿下光盘。晚上9时许,一路驾车躲躲闪闪地来到了女友就读的大学门口。

接上了女友和女友的两位同学,一行数人来到附近的KTV唱歌狂欢,玩儿得不亦乐乎。其间,朱某陪袁某去买烟,途中抢得的金项链从裤袋中掉了出来,袁某非常疑惑,朱某忙解释是花15元钱买的仿冒品送女友的,袁某便没放心上。

狂欢至次日凌晨,朱某带着女友和袁某一起在小旅馆内开了两个房间休息。生日聚会算是划上了圆满的句号。

12日早上530分左右,朱某早早的醒来,他觉得应该趁早上人少,将车子去扔掉。接着朱某起床来到车旁,发现后备箱什么动静也没有,他也不敢打开来察看,为了不让别人看见牌照,他将车牌往上折起,接着将车开至附近一小区内扔弃。

回到旅馆,朱某告别了女友,叫起了袁某,并解释说车主来杭州办事,自己一早已经去把车还了。随后,两人一起乘坐公交车离开杭州。车行至中村,袁某先行下车去考驾照了,朱某则一直坐车回到新登。途中,朱某将作案时穿的外套丢弃。

而失踪了一晚上的舒某让店员非常担心。原来舒某平时在摆车的旁边开了一家眼镜店,有生意的时候出出车,没事就在店里照顾生意。1011日傍晚后至12日上午,店员一直没有见到舒某,打其电话也是关机,询问平时一起摆车的几位司机,也说从11日晚上起就没再见到舒某。这样的情况从来没有过,店员非常着急,考虑再三后报了警。

公安机关迅速展开侦查,经初步调查,发现朱某有重大作案嫌疑。次日将朱某抓获,经审查,朱某供述了抢劫杀人的犯罪事实。此时,离生日狂欢仅过去了一天,而朱某已告别自由,身陷囹圄。

 

19岁的人生令人扼腕

经富阳市检察院审查认定:朱某因生活拮据,为图谋钱财,于20101011日傍晚携带尖刀,以租黄鱼车为由将被害人舒某骗出,在舒某驾驶马自达6轿车至一村口时,朱某用随身携带的尖刀威逼控制舒某,迫使舒某将车开至另一路段后实施抢劫,劫得现金人民币360余元、黄金项链1条、诺基亚手机1只、马自达6型轿车1辆,合计价值人民币152971.35元。后朱某对舒某采用勒、掐等手段捆绑颈部后塞入汽车后备箱内,驾车到杭州下沙,朱某在后备箱内因窒息而死亡。1012日上午,朱某将该车弃于杭州下沙一小区内。朱某的行为已构成抢劫罪,鉴于后果特别严重,朱某可能判处无期徒刑以上刑罚。故将该案移送杭州市检察院审查起诉。

在看守所里,当检察官问朱某,勒、掐、捆受害人的脖子,并用起子绞紧脖子处的绳子时,有没有想过如此会导致受害人窒息?朱某平静地回答道:“我没有考虑过这样做的后果。”面对自己犯下的罪行,如此冷酷的回答,令人讶异、难过。

长相帅气的朱某让人很难将其与凶残的抢劫杀人犯联系起来。19岁的花样年华,本应尝试更美好的人生,但因为无知、幼稚、冲动,短暂的狂欢换来的是沉痛的代价,这是多么的不值得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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