富阳市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2014)
发布时间:2018-06-28 作者:富阳检察 来源:富阳检察 阅读量:98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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富阳市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

20151  日在富阳市第十五届

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上)

富阳市人民检察院检察长 王晓光

 

各位代表:

现在我代表市人民检察院向大会报告工作,请予审议,并请市政协各位委员和列席会议的同志提出意见。

 

2014年工作回顾

2014年,市检察院在富阳市委和上级检察院的领导下,在市人大及其常委会的监督下,在市政府、市政协和社会各界的大力支持下,以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为指导,紧紧围绕改革发展稳定大局,顺应人民群众对公共安全、司法公正、权益保障、反腐倡廉的新期待,依法全面履行检察职能,各项工作取得了新进步,为推进“杭改十条”、服务“美丽富阳”建设提供了有力司法保障。

一、围绕全市中心大局,检察服务品质有新提升

以服务中心、贴近基层、保障民生为目标,着力延伸检察工作触角,落实执法为民举措,推进自身改革创新,在服务大局中不断提升检察工作品质。

(一)推进服务大局工作有举措。围绕“五水共治””、“三改一拆”等全市重点工作,就如何运用检察职能服务富阳经济社会发展大局,积极开展调查研究,细化《关于服务保障“五水共治”任务分解表》,从检察层面提出有针对性的意见和建议。围绕生态、环保等热点、难点问题,严厉打击非法排放、倾倒有毒有害废弃物等破坏生态环境的案件,依法起诉富阳市首例污染环境案;严厉打击非法集资、金融诈骗、商业贿赂等经济金融领域和侵犯商标等知识产权犯罪案件,以办案为着力,维护市场经济秩序,服务保障改革发展。

(二)深化基层工作实践有推进。以新登检察室和“检察干警联系村企”工作为两大阵地,推进基层服务向纵深发展。通过带案走访,深入干部群众、走访代表委员、联系企业项目,了解和倾听基层呼声,进一步加强工作针对性。新登检察室依托内部衔接工作机制,推动2起轻微刑事案件和解,妥善处理9起信访案件,移送职务犯罪线索2件,开展职务犯罪预防8次;依托外部协作联系机制,与新登法庭、新登司法所等联合开展调解工作,化解矛盾纠纷、促进息诉息访;通过个案交流、联席会议、督促检查等方式加强对辖区内司法活动监督。

(三)提升检察工作品质有新意。以探索检察机制改革为重点,依托案件管理和“富检发布”平台,推进“阳光检务”。对内强化办案流程管理,推进全国检察机关统一业务应用系统的规范运用,完善案件质量评查体系和律师阅卷预约、接待制度;对外探索检察院案件信息公开网建设,逐步公开重要案件信息、法律文书、办案进程等内容,保障人民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先后开通“富阳检察”官方微博和微信公众平台,健全新闻发言人制度、完善网络舆情应对机制,每周实时发布信息,及时回应群众诉求,全方位推进检务公开。

二、围绕“平安富阳”建设,检察业务工作有新突破

以维稳为己任,充分履行检察工作职能,坚决打击各类刑事犯罪,加大惩防腐败力度,突出查办行业领域窝串案,在优化检察业务上求突破、见实效。

(一)突出重点,坚决打击各类刑事犯罪。着重打击与人民群众生产生活息息相关的严重暴力、毒品和多发性侵财犯罪,全年受理提请批捕案件579827人,人数同比上升7.68%,审查后批准逮捕533757人;受理移送审查起诉10101417人,审查后提起公诉8821233人,移送杭州市检察院813人。坚持对重特大案件提前介入,主动引导侦查取证,依法快捕快诉富阳市“4·22”专案系列案件。建立公诉精细化办案制度,细化办案流程、优化办案机制、落实办案责任,加强与法院、公安的协作,加大对证据的审查把握,及时提出证据完善的意见建议,确保刑事检控准确有力。

(二)宽严相济,提升执法办案社会效果。贯彻修改后刑诉法关于减少羁押措施的相关规定和宽严相济的刑事司法政策,做到慎捕慎诉,共对80人作出不予批准逮捕决定,对59人作出不起诉决定,达成轻微刑事案件和解22人。积极参与社会综合治理,以未成年人帮教关护工作为抓手,开展法制进校园、温情进高墙活动,成立“启明星”心理援助工作室,共对11人进行心理疏导和矫治,且均无再犯情况。关注办案的社会效果,把运用法治思维法治方式渗透到执法办案各个环节,对一批群众反响大、上访不断的敏感案件,能够顶住各方压力和舆论影响,坚持严格依法、独立办案。推进信访维稳工作,全年受理各类线索113件,接待来访群众585人次,从检察环节积极释法说理、化解矛盾、息诉息访,维护基层稳定。

(三)惩防并举,营造反腐倡廉新环境。认真落实中央和上级检察院有关反腐败的工作部署,整合侦查力量,立案查办各类职务犯罪案件1727人,其中贪污贿赂案1423人,滥用职权、玩忽职守案34人,立案人数同比增长38.5%,通过办案追缴赃款390余万元。突出查办涉农、医疗等领域案件,其中涉农领域916人,医疗领域35人,有效打击了民生领域、重点行业的腐败行为。积极完善内部工作制度,规范初查程序、审讯工作以及侦查环节证据审查等内容,促进工作规范;创新出台渎职侵权犯罪侦查工作相互配合制约机制,强化办案合力。坚持惩防并举,承办“预防职务犯罪打造廉洁乡镇”为主题的杭州市“乡镇长·检察长”论坛,拍摄预防警示教育微电影《去瘤》,开展“千场职务犯罪宣讲进乡村”活动,2000余人次接受警示教育,受理行贿犯罪档案查询1188人次,抓点带面,做好案件后半篇文章。

三、围绕“公平正义”主题,法律监督工作有新成效

公平正义是政法工作的生命线,市检察院自觉将强化法律监督与执法规范化相结合,积极履行法律监督职能,努力促进公正廉洁执法,维护社会公平正义。

(一)切实加强侦查与诉讼监督。落实审查逮捕阶段全面讯问犯罪嫌疑人制度,强化办案审查,畅通两执法信息平台,多渠道推进立案监督。共监督侦查机关刑事立案1324人,已有79人判决生效,其中判决3年以上刑期的重刑率为33.3%;监督侦查机关撤案1010人,发出书面纠正违法通知书12份;追诉漏罪漏犯20项,提出检察建议7份,均被采纳并予以落实。加强对职务犯罪、民生领域等重大疑难案件量刑的法律监督,做到诉讼监督有侧重、有针对、有力度,依法提起刑事抗诉621人,推动诉讼监督成效显现。

(二)着力强化民事行政检察监督。积极转变监督理念,由重结果监督向过程监督转型,促进民行检察职能发挥。民事督促起诉11件,行政执法监督4件,和解息诉案件5件,移送虚假诉讼案件线索2件,协助杭州市院办案21件,努力做到敢于监督、善于监督。针对市环境保护局对违规排污企业处罚执行难的问题,积极主动协调督促,对一批群众反响大、破坏“五水共治”工作推进的违规企业的处罚执行已逐步得到落实。多角度探索民事行政检察监督新方法,积极发挥民行调解监督职能,配合法院认真做好申诉人的涉法信访工作。

(三)有力规范刑罚执行与监管活动监督。认真贯彻高检院关于开展减刑假释暂予监外执行专项检察活动的统一部署,加大监管场所职务犯罪打击力度,查办西郊监狱民警受贿案22人,办案经验获得浙江省检察院交流推广。以驻看守所二级规范化派驻检察室创建为契机,切实加强对监管场所执法活动监督及在押人员合法权益保护,通过羁押必要性案件审查使11名犯罪嫌疑人获得取保候审资格,一案例获评杭州市首届监所环节羁押必要性审查精品案例。积极开展社区矫正执法活动监督,并将其纳入院内的基层联系工作机制合力推进。

四、围绕打造“过硬队伍”,干部素能建设有新提高

围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的开展,自觉将活动开展与作风转变相结合,深化岗位练兵,强化作风建设,提升检察队伍综合素能,推动检察工作科学可持续发展。

(一)深化教育实践,确保队伍思想过硬。深入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以学习习近平总书记系列讲话精神和焦裕禄等先进典型事迹为重要内容,以领导班子带头“走亲连心”和“一线走访、一线接待、一线办案”等为主要方式,以走访约谈、专题座谈、意见征集等为主要渠道,努力解决“四风”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完成重点整改项目8项,修订、出台相关制度43项,全院性会议下降28%,文件印发下降8%,简报印发下降5%;规范公务接待、培训、公务考察等活动,“三公”经费下降64.01%;并对超标占用办公用房及时进行清理整改,领导班子办公用房全部整改完成。

(二)强化岗位练兵,确保队伍素能过硬。结合岗位练兵实施方案,先后组织开展富阳市第二届控辩赛、群众观主题演讲比赛、诉讼档案装订比赛等活动,以赛促学,强化和提升专业技能。不断充实和丰富实践载体,组织开展“富检论坛”6期,邀请专家学者开讲授课、先进典型交流经验,营造你追我赶的学习氛围和争先创优的责任意识。改革《富阳检察》内刊,推出“两长论坛”特刊,开展年度优秀调研成果评比,注重理论研究和业务实践的互为相长,提升队伍综合素能。开展新一轮中层干部竞争上岗工作,一批年轻的干警走上院中层岗位,为推进检察工作持续发展奠定了组织基础。

(三)严格监督制约,确保队伍作风过硬。以中央、省市通报的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典型案件为镜鉴,加强廉政教育,定期编发廉政短信、开展谈心谈话,使铁规禁令入脑入心。完善廉政监督机制,修订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考核细则,将制度执行与干警考评挂钩,实行一票否决;出台规范检察人员与律师交往行为等规定,强化廉政风险防控。严格内部监督,对执法办案实行流程管理、质量评查、月度通报、季度点评,对办案安全、检容检风检纪等形成督察机制。注重与“代表委员”的日常联系,认真配合人大开展关于刑诉法施行工作的执法调研,及时整改落实,自觉接受外部监督。

各位代表,2014年市检察院在全院干警的共同努力下,克服案多人少、事多人少等实际困难,各项检察工作和队伍建设均取得了新进步。先后获得全国检察宣传先进单位、全国检察文明接待室、浙江省社区矫正工作先进集体、浙江省第六批“青少年维权岗”等集体荣誉14项,30余人次获杭州市级以上荣誉,其中荣立三等功8人。以上成绩的取得是市委和上级检察院的正确领导,人大及其常委会的有力监督,政府大力支持、政协民主监督、社会各界真诚关怀的结果。在此,我代表市检察院和全体检察干警表示衷心的感谢和崇高的敬意!

我们也清醒地认识到,当前工作中还存在的不足和薄弱环节,主要有:服务大局的举措落实需更加有力,执法办案的理念转变需更加有效,工作创新的机制体系需更加完善,队伍建设的素能水平需更加提升等等。针对上述问题,我们将在今后的工作中,采取有力措施,认真加以改进。

 

2015年工作任务

各位代表,2015年是全面深化改革,推进依法治国的重要一年。我院将继续认真贯彻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和各级政法工作、检察工作会议精神。坚持“强化法律监督、维护公平正义”的检察工作主题。充分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以改革创新为动力,以执法办案为中心,以司法规范为着力,以过硬队伍为保障,不断提升检察工作品质,为促进富阳经济社会发展提供有力的司法保障。

(一)充分运用法治思维法治方式推进检察工作。深入学习领会和贯彻十八届四中全会精神,不断深化对依法治国和加快司法体制改革的理解和把握,引导干警崇尚法治、坚守法治、践行法治,注重和善于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深化改革、推动发展、化解矛盾、维护稳定。积极融入和服务富阳经济社会发展和撤市设区各项工作,强化职责意识和作为意识,抓紧落实检察环节各项改革举措,切实把四中全会精神贯彻落实在各项具体检察工作中,促进法治氛围形成。

(二)以改革创新为动力推进品质检察建设。进一步更新工作理念,从思路、机制和工作方面加强改革探索,提高检务保障和案件管理水平,推动健全行政执法和刑事司法衔接机制,加强对刑事诉讼、民事诉讼、行政诉讼的法律监督,坚持在法治轨道上促进治理、提升品质;进一步深化检务公开,借力“两微一端”等检察新媒体,全面运行案件网上公开系统,合理公开检察机关执法办案环节和行为,积极回应群众诉求和期待,探索建立检察机关参与公益诉讼的途径方式,以改革的魄力和勇气,努力让基层群众共享法治阳光。

(三)以执法办案为中心扩大检察工作影响。市检察院将切实落实中央对政法工作的各项新要求,深入推进刑事审查模式转变,强化对客观性证据的审查,坚守防止冤假错案底线,保证办案质量和效果;坚定不移推进反腐败斗争,以信息化引导、精细化初查、专业化审讯、规范化办案为重点推进侦查方式转变,加大对重点行业、领域和部门的职务犯罪打击力度;继续探索特色化预防工作,做到打击有力、预防有方、惩防并举,促进形成各方共识、营造反腐倡廉良好环境和有效平台。

(四)以规范司法行为为着力提升司法公信力。从自身执法行为和履行监督职责两个方面入手,紧紧抓住检察权运行的重点环节,深化司法规范化建设。坚持理性、平和、文明、规范的执法理念,进一步深化对保障人权、公平正义、排除非法证据等的认识,严格落实初查、讯问、律师执业保障方面的规范化要求,运用法治思维法治方式妥善处理涉检信访案件;积极推进对司法权运行的刚性监督,在监督纠正执法不严司法不公的突出问题上下功夫,加大对被执行人人权的尊重和保障。

(五)以过硬队伍为保障激发检察工作活力。以打造一支过硬检察队伍为目标,以检察系统规范司法行为专项整治活动为新契机,着力加强法治工作队伍建设。进一步提升学习氛围、强化岗位练兵、深化作风建设,用学习实践指导检察工作,锤炼司法能力、提升综合素能。以党建促队建,结合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两个责任”,坚持从严治检不动摇,对违法违纪问题“零容忍”,强化内外部监督制约,以更加务实的工作、更加饱满的干劲展现富阳检察队伍新面貌,激发检察发展新活力。

各位代表,新的一年,市检察院将在市委和上级检察院的领导下,在市人大及其常委会的监督下,认真落实好本次会议各项决议,以只争朝夕的精神和善作善成的作风,扎扎实实推进各项检察工作,为全面深化改革,推进“法治富阳”、“平安富阳”、“美丽富阳”建设作出新的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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