区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2015)
发布时间:2018-06-28 作者:富阳检察 来源:富阳检察 阅读量:965
【字体:    
 

杭州市富阳区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

20161**日在杭州市富阳区第十五届

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上)

杭州市富阳区人民检察院代检察长任平

 

各位代表:

现在我代表区人民检察院向大会报告工作,请予审议,并请区政协各位委员和列席会议的同志提出意见。

 

2015年工作回顾

2015年,区检察院在富阳区委和上级检察院的领导下,在区人大及其常委会的监督下,在区政府、区政协和社会各界的大力支持下,以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为指导,紧紧围绕改革发展稳定大局,准确把握“四个全面”战略布局下检察工作的新形势、新任务,充分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推进检察工作,以改革创新为动力,以司法办案为中心,以司法规范为着力,以过硬队伍为保障,不断提升检察工作品质,为促进富阳经济社会发展提供有力司法保障。

一、依法履职,在司法办案的质效上实现新提升

立足检察工作面临的新形势,坚持以司法办案为中心,充分履行检察职能,努力实现司法办案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的统一。

(一)刑事检察工作。全年受理提请批捕案件687963[1]案件数同比上升18.7%,审查后批准逮捕598823人;受理移送审查起诉案件11651571人,案件数同比上升15%,审查后提起公诉11591489人。坚持对重特大案件提前介入,主动引导侦查取证,对涉众型、民生类案件依法快捕快诉;加强对新型犯罪的研判,办理了杭州首例利用微信抢红包进行赌博的案件,该案的办案经验还被最高检察院转发。继续保持对污染环境等危害民生领域犯罪的打击力度,共受理此类案件59人,目前已依法起诉37人。工作中,坚持办案质量这一“生命线”,确保案件的质量、效率和效果。围绕提升办案质量。进一步完善证据审查制度,推进以审判为中心的诉讼制度[2]改革,制定刑事检察部门规范性工作手册,细化审查逮捕案件社会危险性证明标准,出台公诉精细化办案实施细则等制度,为司法办案提供更具操作性的工作指引。围绕提升办案效率。积极推进刑事案件速裁程序[3]试点工作,从细化办案规则和流程、统一法律文书和量刑标准等方面加强探索实践,与区法院、公安、司法局联合出台刑事案件速裁程序试点实施方案,细化适用范围、简化办案程序、建立长效机制。截止目前已办理刑事速裁程序案件共计153155人。围绕提升办案效果。认真贯彻落实宽严相济刑事政策,对主观恶性小、犯罪情节轻微的初犯、偶犯、过失犯、未成年犯和老年犯,依法不捕45人,不诉21,刑事和解68人。开展捕后羁押必要性审查,及时提出予以释放或变更强制措施的建议,目前经审查已有4人及时变更了强制措施。通过人性化办案,进一步保障人权、促进和谐,维护稳定。

(二)职务犯罪侦查工作。紧紧围绕全区重点工作、围绕保障改革健康推进、围绕关乎群众切身利益和群众反映强烈的问题,进一步突出查办重点,深入推进反腐败工作。全年立案查办各类职务犯罪案件1825人,其中贪污贿赂类1520人,渎职类35反贪工作。认真落实中央和上级检察院有关反腐败的工作部署,坚持反腐败高压态势不减。全年查办案件均为大案,其中5人为科、处级以上干部(科级2人、处级3人),总涉案资金高达1500余万元。结合落实“杭改十条”和上级检察院部署的查办“四领域二干部”[4]专项行动,在工程建设领域查办了林业系统、建设系统的一批窝串案,如富阳区林业局原林业技术推广中心主任俞某某贪污、受贿案,富阳区民政局原副局长洪某某受贿案等。整合工作力量,逐步形成以信息化引导、精细化初查、专业化审讯、规范化办案“四化”型侦查工作模式,推进侦查方式的转型升级。反渎工作。近年来,由基层干部渎职行为所引发的社会矛盾日益突出,已严重影响基层的稳定以及国家新农村的建设,区检察院以土地整理领域专项检察行动为契机,从行政村、乡镇街道、机关单位三个层面合力打击渎职犯罪行为,积极查办渎职和贪污贿赂“双料”案件,着重查办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涉农、民生领域案件,通过办案为国家挽回经济损失300多万元,取得了较好的社会效果。如新登镇塔山村村党总支书记朱某某滥用职权案,村主任徐某某受贿、滥用职权案等。工作中,对一些社会关注度高、舆论反响大的敏感案件,坚持客观公正、实事求是,努力把每一起案件都办成经得起法律和历史检验的铁案。

(三)法律监督工作。以维护公平正义为己任,坚持敢于监督、善于监督、理性监督、规范监督,注重提高监督的质量和效果。侦查与诉讼监督。积极开展破坏环境资源和危害食品药品安全犯罪专项立案监督活动,共向公安机关发出要求说明不立案理由通知书11份,依法监督立案59人。加强刑事抗诉工作,提出刑事抗诉34人,向公安、审判、行政执法管理等部门发出检察建议20份,追诉漏罪11项、漏犯3人,提升监督成效。民事行政检察监督。加强对生效民事、行政生效裁判监督和执行监督,实现再审检察建议改判的新突破;加强对审判程序行为的监督,提出检察建议1份;加强对行政机关行政执法行为监督,依法发出检察建议2份,得到相关单位的高度重视并予以整改。刑罚执行与监管活动监督。针对看守所监管活动、法院对罪犯刑期计算和律师会见过程中出现的问题,提出书面检察建议4份,对3件羁押必要性案件进行审查,监督社区矫正在册人数423人。

二、法治引领,在服务大局的能力上实现新提升

立足检察职能,自觉将检察工作置于富阳发展大局中谋划和推进,不断提高自身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服务大局的能力。

(一)深化工作机制促进法治服务。着眼富阳撤市设区确定的经济转型、城市治理、法治建设等中心工作,积极履行检察职能。依法起诉了富阳区首例污染环境单位犯罪案和首例拒不支付劳动报酬案,严厉打击非法集资、金融诈骗、商业贿赂等经济金融领域犯罪案件,以办案为着力,维护市场经济秩序。注重分析研判,形成惩治和预防职务犯罪工作年度报告、刑事公诉案件情况年度分析等有价值的工作报告,从检察层面提出服务大局的意见建议;依托新登检察室等基层联系平台,积极开展举报宣传、法律咨询等活动,延伸检察工作职能,服务保障改革发展。

(二)参与综合治理促进法治保障。依法办案的同时,以维护社会稳定为己任,积极加强与乡镇村综治维稳部门的联系,妥善处理社会关注度较高的敏感案件,做好办案后半篇文章。首创“接访首问责任制”,规范文明接访,共接待来访群众394656人次,针对重点上访人群,由领导干部带头,耐心做好释法说理工作;积极推行点名约访、首办责任制、限时办结、定期通报、检察长定期接访、各科室主要负责人联合接访等便民措施,最大限度的满足来访群众表达意愿和诉求的愿望。

(三)聚焦犯罪预防促进法治引导。开展职务犯罪和未成年人犯罪“两项预防”。职务犯罪预防。组织召开预防领导小组工作会议,以预防调研、案例剖析、同步预防、检察建议等形式督促案发单位强化制度建设,如区卫生系统规范财务管理办法、区水利建设投资公司完成风险防范整改等,进一步深化源头预防。全年在各机关、乡镇(街道)、村开展微型警示教育课近20次,2500余人接受教育,赠送廉政公益海报800余份,在全区形成职务犯罪预防工作整体合力。未成年人犯罪预防。建立“捕、诉、监、防”一体化工作模式,在打击犯罪的同时更注重预防、监督、教育和保护未成年人。开展法律进校园主题宣教活动,为2600余名在校学生进行法制宣教;制定《未成年人刑事案件相对不起诉实施细则》,为31名未委托辩护人的涉罪未成年人提供法律援助,开展心理援助24人次,经援助后对其中7人作出了相对不起诉处理。如在办理谢某盗窃案中,发现其家庭关爱缺位导致厌学离家,后因生活无着而实施盗窃,办案检察官与其家长多次交流,并安排心理咨询师为谢某及其家长进行心理辅导,逐渐消融了家庭关系的隔阂,帮助其重获家庭温暖。经援助后,最终对其作出了相对不起诉决定,取得了较好的帮教和社会引导效果。

三、强化举措,在规范司法的实效上实现新提升

以规范司法行为专项整治工作为契机,把运用法治思维法治方式渗透到司法办案各环节,推进规范司法常态化、制度化。

(一)深入开展专项整治。按照高检院统一部署,把规范司法行为专项整治行动作为重点工作,认真制定方案,广泛征求意见,开展对照检查,强化各环节整治。分赴区委政法委、区人民法院、区公安局、区司法局等政法各单位,专题听取单位领导、相关人员及律师代表等对区检察院规范司法行为的意见建议,共梳理意见建议70余条;院内召开专题会议,通过自查自纠罗列“负面清单”1117项,在此基础上提出整改的具体措施和方案,规范办案环节,相关做法得到各单位及律师代表的肯定。

(二)强化办案工作规范。针对专项整治活动整改要求,制定了涉及司法理念、司法行为、司法作风、司法能力等四大方面的整改内容,要求健全7项工作制度,落实34项具体措施。如规范各业务部门工作手册;规范初查程序、审讯工作以及侦查环节证据审查,严格执行自侦案件讯问同步录音录像、权利义务告知等规定,切实保障犯罪嫌疑人权益;出台《刑事诉讼涉案财物管理规定》,严格涉案款物管理;严格执行保障律师会见规定,出台相应工作制度,确保律师“无障碍”会见,该工作经验还获得了上级检察院的批示肯定。

(三)促进内部科学管理。依托案件管理平台,进一步强化办案流程管理,推进全国检察机关统一业务应用系统的规范运用,完善案件质量评查体系和律师阅卷预约、接待制度。依托内部监督平台,对执法办案实行流程管理、质量评查、月度通报、季度点评,对办案安全、检容检风检纪等形成督察机制。依托绩效管理平台,深化岗位目标责任制考核,推进信息化、科学化、高效化管理模式,提升整体工作合力;出台《富阳检察规章制度汇编》,提升司法办案指引,夯实检察工作基础。

四、从严治检,在队伍建设的层次上实现新提升

坚持不懈地抓好队伍思想建设、作风建设和能力建设,着力提升法律监督工作的层次和水平,推动检察工作的可持续发展。

(一)加强队伍思想建设。将“信仰法治、守护公正”主题教育实践活动、“三严三实”专题教育作为继续巩固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的深化,坚持领导带头、全员参与。从政治、素能、制度、作风、廉政、和谐六个方面加强党组自身建设,完善中心组学习、党员固定活动日学习制度,坚持集中学习与个人自学相结合,进一步增强党员干部的使命感和责任感。注重检察文化引领,举办“检察文化日”、图板展览、读书征文、红歌大合唱、党性专题教育培训,编印党建工作专刊,以党建促队建,增强凝聚力,提升执行力。

(二)加强纪律作风建设。有效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等纪律要求,加强廉政教育,党组带头学习“两个新规”,营造“守纪律、讲规矩”的浓厚氛围。制定《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考核实施细则》,将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细化为8大类15项,与分管院领导、业务部门逐一对应、逐一落实,纳入年度考核。将检风检纪执行情况的督察纳入常态化工作,组织开展涉案财物、同步录音录像、纪律作风等专项督察,对检察干警遵守“从严管理七条规定”等开展定期督察。强化党员领导干部思想、纪律、作风建设等“规定动作”,规范党组会、检察长办公会、检察委员会议事规则,坚持重大事项集体讨论。

(三)加强干部素能培养。每季度举办“富检论坛”,邀请专家学者、先进典型授课;每季度编发《富阳检察》内刊,探讨办案经验、突出实务研究;组建“阳光富检”工作组,写信息、编官微、搞调研,全年完成各类课题20余项,获得省、市、区等诸多荣誉;强化青年干警和业务人才培养,组织开展主题演讲比赛、情景模拟答辩赛、案卷装订比赛等岗位练兵活动,提升实战技能,多名干警在上级院技能竞赛中获奖和入选人才库;开展中层干部述职评议、竞争上岗、轮岗交流,与华东政法大学联合举办干部素能强化培训班,优化队伍结构,提升干部素能。

五、丰富载体,在司法公信的树立上实现新提升

更加自觉地把检察工作置于人大、政协和全社会监督之下,促进检察权依法规范行使,提升检察工作亲和力和公信力。

(一)自觉接受区人大常委会监督。自觉接受区人大常委会对区检察院依法履职公正司法情况和对部分检察官开展履职监督专题审议,系统回顾近三年依法履职公正司法情况,4名被评议检察官认真自查自评,写出履职“报告书”。经评议,区检察院工作和4名检察官的履职报告均获得高分。对监督评议过程中提出的意见建议,虚心接受,逐条完善,目前已规范各条线、各部门制度做法30余项内容,做到哪里有问题哪里就有整改措施。同时,根据区人大常委会关于深化司法监督工作的实施方案,配合做好新登检察室等基层站所的调研走访、监督落实,确保各项工作取得实效。

(二)主动接受外部监督。密切与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人民监督员的联系,邀请参加“检察开放日”、新闻发布会等活动,定期以工作报告、走访座谈等形式通报检察工作。全年共走访人大代表61人,发放书面征求意见函481份,赠阅2015全年《检察日报》500余份,办理人大代表建议和转交件2件,邀请人大代表视察检察工作6次,编印《富阳检察》代表委员专刊1期。推进人民监督员制度改革,配合区司法局选任新一届人民监督员10人,有效发挥人民监督员的作用,全年对拟撤案、不起诉的3件职务犯罪案件,进入人民监督员监督程序。

(三)加大阳光检察推进力度。创新检务公开各项举措,建设集《富阳日报》头版专栏、内外三网、“三微一信”、案件信息网上公开系统于一体的“富检发布”全媒体新平台,富阳检察微信公众平台影响力一直位居杭州地区基层检察院前茅。坚持“公开、透明”原则,案件网上公开系统公布案件程序性信息1756条、重要案件信息39条、法律文书770;建成集控申接待、远程视频接访、案件管理、案件查询、行贿档案查询、法律咨询、律师接待和阅卷等功能于一体的“一站式”检察服务大厅,以公开促公正、以服务促成效。

各位代表,2015年区检察院在全院干警的共同努力下,克服案多人少等实际困难,各项检察工作和队伍建设均取得了新进步,进入了全省基层检察院先进行列。先后获得全国检察宣传先进单位、第四届全省检察机关派驻监管场所二级规范化检察室、全省检察机关“三个效果”有机统一优秀案例等集体荣誉17项,20余人次获杭州市级以上荣誉,其中获集体二等功1项、集体三等功1项,荣立二等功1人、三等功6人。以上成绩的取得是区委和上级检察院的正确领导,人大及其常委会的有力监督,政府大力支持、政协民主监督、社会各界真诚关怀的结果。在此,我代表区检察院和全体检察干警表示衷心的感谢和崇高的敬意!

我们也清醒认识到,当前工作中还存在的不足和薄弱环节,主要是:充分发挥检察职能服务中心工作、服务经济社会发展的思路和举措还需要进一步深化;新形势下检察干部队伍素能的锤炼和履行职能的水平还需要进一步提高;检察工作转型升级条件下的信息化、科技化、规范化水平还需要进一步加强。针对上述问题,我们将在下一步工作中认真研究,努力解决。

 

2016年工作任务

各位代表,2016年是“十三五”规划的开局之年,也是全面深化改革、推进依法治国的关键一年。区检察院将深入贯彻党的十八大、十八届四中、五中全会和各级政法工作、检察工作会议精神。紧紧围绕G20峰会顺利举办这个重心,充分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全面履行各项检察职能,不断提升司法办案质量和效果,不断提升法律监督能力和水平,不断提升富阳检察工作品质,为我区顺利实施“十三五”规划提供有力的司法保障。

一、围绕法治富阳建设,提高服务大局能力水平。深入学习领会十八届五中全会和省市各级重要会议精神,贯彻落实区委十三届十二次全会精神,以“干在实处永无止境、走在前列要谋新篇”的要求,主动把各项检察工作融入全面推进依法治国工作布局。紧紧围绕全区中心工作,完善服务举措,制定检察机关服务富阳“十三五”规划的实施意见;有效发挥工作职能,综合运用司法办案、行政执法监督、犯罪预防、案件剖析、检察建议等手段,提升检察工作服务大局的法治化水平;正确处理司法办案与服务大局的关系,健全与公安、法院、行政执法等部门的协作配合,形成整体工作合力,共同维护富阳稳定发展大局。

二、围绕检察职能发挥,提升司法办案工作效果。以保障G20峰会为重心,切实做好检察环节的各项安保维稳工作,提升司法办案能力水平。着力强化职务犯罪惩防,加大对重点行业、领域和部门的职务犯罪查办力度,结合案件查办积极开展同步预防,做好办案后半篇文章;深化“一案一宣教、一案一通报”机制,帮助查找原因,提出预防对策,加大预防宣教力度,从源头减少职务犯罪的发生。着力完善惩防体系建设,发挥区预防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单位作用,联合22家成员,明确工作职责、健全联席机制、形成预防合力,营造反腐倡廉良好环境和有效平台。着力细化刑事检察工作,强化对客观性证据的审查,推进刑事速裁机制,不断适应诉讼制度改革等新形势、新任务;努力提高公诉工作水平,通过出庭公诉,在准确指控犯罪的同时加大法律法规的宣传,促进法治意识和氛围的提升,同时注重贯彻宽严相济刑事政策,确保司法办案的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

三、围绕司法规范化建设,推进检察工作创新发展。以维护社会公平正义为第一职责,既加强对自身执法活动的监督制约,又忠实履行法律监督职能。进一步巩固司法规范专项整治和人大评议监督整改的成效,不断提升规范化意识,深化案件流程管理和质量评查、执法办案责任追究等机制,完善内部管理,将办案的每一个环节都纳入监督视野,确保实现全程、科学、精细和规范。进一步强化监督意识,加强对刑事诉讼、民事诉讼、行政诉讼的法律监督,完善制度保障,提升法律监督能力水平,努力为富阳发展营造和谐、公正、有序的法治环境。

四、围绕司法改革部署,激发检察队伍新活力。2016年司法改革将全面铺开,对检察官综合素能提出更高要求。我们将发挥队伍结构年轻和知识化优势,进一步树立司法为民理念,厘清工作方向,在提升司法办案能力、服务大局能力、做群众工作能力上下功夫;进一步锤炼队伍素能,强化岗位练兵,在分层分类培养检察专业型人才、检察辅助人才、司法行政服务型人才上下功夫;进一步深化作风建设,坚持从严治检,在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两个责任”,强化内外部监督制约,加强队伍绩效管理上下功夫,打造一支有责任、敢担当、重作风的过硬检察队伍。

各位代表,新的一年,区检察院将在区委和上级检察院的领导下,在区人大及其常委会的监督下,认真落实好本次会议各项决议,以只争朝夕的精神和善作善成的作风,扎实推进各项检察工作,为谱写富阳“十三五”发展新篇章,描绘好“三美三城”融合共生、相得益彰的富春山居新画卷作出新的贡献!



[1] 注:全文数据统计起止时间统一为检察系统考核年度即2014112620151125(一年)。

[2] 以审判为中心的诉讼制度:即以庭审作为整个诉讼的中心环节,侦查、起诉等审前程序都是开启审判程序的准备阶段,侦查、起诉等活动都是围绕审判中事实认定、法律适用的标准和要求而展开,法官直接听取控辩双方的意见,依据证据裁判规则作出裁判。简言之,就是要求庭审实质化,提高审判质量。

[3] 刑事案件速裁程序:第十二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九次会议决定,在全国部分地区开展刑事案件速裁程序试点工作。对事实清楚、证据充分,被告人自愿认罪,当事人对适用法律没有争议的危险驾驶、交通肇事等情节较轻,依法可能判处一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的案件,或者依法单处罚金的案件,进一步简化刑事诉讼法规定的相关诉讼程序。试点工作从20148月开始,期限二年,杭州是十八个试点城市之一。

[4] “四领域二干部”:即土地出让、工程建设、房地产开发、征地拆迁等重点领域和领导干部、基层干部以权谋利案件的专项查处。

 

手机版官方网站

新浪微博

微信公众平台

公益诉讼举报

富春检企驿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