区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2016年)
发布时间:2018-06-28 作者:富阳检察 来源:富阳检察 阅读量:118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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杭州市富阳区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

201728日在杭州市富阳区第十六届

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上)

杭州市富阳区人民检察院检察长任平

 

各位代表:

现在我代表区人民检察院向大会报告工作,请予审议,并请区政协各位委员和列席会议的同志提出意见。

 

2012-2016年检察工作回顾

2012年以来,区检察院在富阳市(区)委和上级检察院的领导下,在市(区)人大及其常委会的监督下,在市(区)政府、市(区)政协和社会各界的大力支持下,以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为指导,紧紧围绕改革发展稳定大局,准确把握“四个全面”战略布局下检察工作的新形势、新任务,充分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推进检察工作,以改革创新为动力,以司法办案为中心,以过硬队伍为保障,不断提升检察工作品质,为促进富阳经济社会发展提供有力司法保障。

一、以司法办案为中心,提升法律监督水平

立足检察工作面临的新形势,坚持以司法办案为中心,充分履行检察职能,努力实现司法办案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的统一。

(一)依法惩治刑事犯罪,推进“平安富阳”建设。坚持案件质量和效果并重。共受理提请批捕案件30174280[1],审查后批准逮捕26963779人;受理移送审查起诉案件56488192人,审查后提起公诉52927260人。工作中,坚持以稳定为己任,对重特大案件提前介入,主动引导侦查取证,对电信诈骗、传销组织犯罪等涉众型、民生类案件依法快捕快诉。加强对新型犯罪的研判,办理了杭州首例利用微信抢红包进行赌博案,办案经验被最高人民检察院转发。坚持绿色司法理念,对主观恶性小、犯罪情节轻微的初犯、偶犯、过失犯、未成年犯和老年犯,依法不捕、不诉,对符合条件的进行刑事和解,成功办理刑事和解案件1820人,达到案结事息人和。开展捕后羁押必要性审查,及时提出予以释放或变更强制措施的建议,经审查已有24人及时变更了强制措施。运用远程视频办案系统提高诉讼效率。

(二)依法查办职务犯罪,打造廉洁政治生态。深入推进反腐败工作,立案查办各类职务犯罪案件5996人,其中贪污贿赂案件5080人,渎职案件916人。围绕区重点工作、保障改革顺利推进和群众反映强烈的问题,突出查办“四领域二干部[2]案件。征地拆迁领域。查办了涉及土地复垦、征地拆迁的窝串案1124人,如查处的新登、湖源、春建、胥口等农村基层干部的贪污、受贿、滥用职权案,在乡镇、农村基层干部中起到了有力的警示和教育作用。医疗卫生领域。查处了富阳人民医院、中医骨伤医院、中医院、妇幼保健院等四家医院在医药购销环节中医务管理人员的受贿案67人,并及时对相关单位发出检察建议书,督促机关医务人员退缴处方回扣680余万元,有力打击了医药购销环节的钱权交易。工程建设领域。查处了富阳区民政局原副局长洪国良受贿案,新登镇城建办工作人员韩春生受贿案等工程建设领域案件1520人。其中,洪国良案件被浙江省检察院评为践行绿色司法理念精品案件。涉农惠农领域,查处了富阳区林业局林业推广中心原主任俞浩然贪污、受贿案,富阳区农林局能源站原站长章雪强、副站长李民受贿案,富春街道农业公共服务站原主任李浩龙贪污、受贿案等系列涉农领域案件1112人。此外,先后在路政管理、安全生产监督、环境保护、土地整理、失地农民保险等领域查处部门、乡镇、农村基层干部“不作为”、“滥作为”的滥用职权、玩忽职守等渎职案件。通过有力惩治,为国家挽回经济损失2100余万元,追缴赃款1500余万元,努力打造政治生态的绿水青山。

(三)依法加强法律监督,促进社会公平正义。以维护公平正义为己任,坚持理性和规范监督,注重提高监督的质量和效果。强化对有案不立、有罪不究的监督。向公安机关发出《要求说明不立案理由说明书》70份,监督立案64人,追诉漏罪81项,追诉漏犯17人,其中立案监督的应梦君、粟路行贩卖毒品案均被判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追诉的杨林合同诈骗案被判处无期徒刑。围绕生态、民生等重点,积极开展破坏环境资源和危害食品药品安全犯罪专项立案监督活动,对“两执法”平台[3]案件700余件进行审查,走访相关行政执法机关50余次,立案监督66人,批准逮捕11人,提起公诉11人。强化审判监督。提起刑事抗诉案件17件,11件已获改判,其中许福海受贿、贪污案被浙江省人民检察院评为优秀抗诉案例。认真办理人民群众不服裁判的申诉案件,提请民事抗诉3件,发出再审检察建议3件,已获改判2件。积极发挥民事行政检察监督职能,会同相关部门制定《关于对民商、行政执行案件实施监督的若干意见》、《防范和查处虚假民事诉讼案件的若干规定》、《检调对接工作规定》、《关于运用民事行政检察职能加强环境保护的意见》等工作机制,建立多元化监督格局。强化刑罚执行与监管活动监督。针对看守所监管活动、法院判决书和律师会见中出现的问题,提出书面检察建议62份。对32名在押人员开展捕后羁押必要性审查,经建议后有24名变更强制措施。对10年来审前未羁押判实刑的1655件案件交付执行情况进行审查,对3名未执行刑罚的罪犯及时向法院提出书面建议。加强社区矫正工作监督,对10名社区矫正人员重新犯罪等建议收监执行。加大监管场所职务犯罪打击力度,查办西郊监狱民警受贿案34人。监所检察科被授予“浙江省社区矫正工作先进集体”和“浙江省工人先锋号”荣誉称号。

二、以法治思维为引领,提升服务大局成效

立足检察职能,紧贴区委区政府中心工作,找准工作切入点,自觉将检察工作置于富阳发展大局中谋划和推进。

(一)树立大局意识,深化服务举措。围绕“五水共治”、“三改一拆”等事关民生重大部署,认真谋划,出台《关于服务“美丽富阳”建设的实施意见》、《关于服务保障“五水共治”任务分解表》等。围绕G20杭州峰会,着眼检察环节矛盾化解,坚持打击刑事犯罪和防控风险两手抓,创新机制举措、强化工作合力。严厉打击非法排放、倾倒有毒有害废弃物等破坏生态环境的案件,坚决惩治电信诈骗、网络投资诈骗等犯罪,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的生活环境和健康财产安全。与乡镇村综治维稳部门密切联系,妥善处理社会关注度高的敏感案件,共接待来访群众11632176人次,耐心做好释法说理工作。

(二)立足检察职能,保障经济发展。贯彻落实中央、省市委和上级检察院关于平等保护非公有制经济的重大工作部署,以绿色司法理念服务非公企业发展。出台《关于依法保障和促进非公有制企业健康发展服务领办方案》,有效发挥检察职能,营造公平、法治营商环境。与区工商联共同召开服务非公经济健康发展座谈会,开展“诚信发展·检察伴你行”专项行动,努力做到企业有需求、检察有回应。严厉打击非法集资、金融诈骗、商业贿赂等经济金融领域和侵犯商标等知识产权犯罪案件,五年来共对178件破坏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犯罪案件依法提起公诉,以办案为着力,维护市场经济秩序,服务保障改革发展。

(三)关注犯罪预防,深化源头治理。积极开展职务犯罪和未成年人犯罪“两项预防”。职务犯罪预防。组织召开预防职务犯罪领导小组会议,以案例剖析、同步预防、检察建议等形式督促案发单位强化制度建设,如区卫生系统规范财务管理办法、区水利建设投资公司完成风险防范整改等。承办“预防职务犯罪·打造廉洁乡镇”为主题的杭州市“乡镇长·检察长”论坛,拍摄警示教育微电影《去瘤》。会同国土资源局出台《关于在全区国土资源系统加强协作配合共同开展预防犯罪的若干意见》。检察干警到部门、乡镇街道上警示教育课83次,8650余人接受教育,发放廉政公益海报2600余份,受理行贿犯罪档案查询3122次。未成年人犯罪预防。积极践行保护性司法理念,整合卫生部门、街道、社区、公益组织等力量,打造“启明星”未成年人法治教育和保护工程。设立专门工作室,邀请心理专家为涉案未成年人及家长提供心理测评、辅导67人次,被浙江省检察院确定为涉罪未成年人人格甄别工作试点单位。开展未成年人法治宣讲、庭审观摩、警示教育等30余次,1万余名未成年人接受法治教育。制定《未成年人刑事案件相对不起诉实施细则》,对涉罪未成年人作出不起诉决定41人,通过帮教助其回归社会、健康成长。

三、以司法规范为重点,提升司法公信力

以规范司法行为专项整治、两个专项整改活动等工作为契机,认真查补短板,推进规范司法常态化、制度化。

(一)专项整治促规范。按照高检院统一部署,把规范司法行为专项整治行动作为重点工作,梳理社会各界对办案质效、监督能力、检察宣传、队伍作风等方面的意见建议70余条,自查自纠罗列“负面清单”1117项,并提出整改的具体措施和方案,严格规范办案程序。开展职务犯罪案件保障律师会见权与文明办案两个专项整改活动,通过发放征求意见函、召开构建新型检律关系座谈会、走访政法各单位、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律师等形式,找准工作中存在的薄弱环节,进行针对性整改,积极推进构建“和而不同、亲上加清”新型检律关系。

(二)检务公开创特色。创新检务公开各项举措,建设集《富阳日报》头版专栏、内外三网、“三微一信”、案件信息网上公开系统于一体的“富检发布”全媒体新平台。坚持“公开、透明”原则,在人民检察院案件信息公开网公布案件程序性信息3099条、重要案件信息59条、法律文书1687份;建成集控申接待、远程视频接访、案件管理、案件查询、行贿档案查询、法律咨询、律师接待和阅卷等功能于一体的“一站式”检察服务大厅,以公开促公正、以服务促成效,让阳光司法真正看得见、摸得着。

(三)科学管理提效率。依托案件管理平台,进一步强化办案流程管理,推进全国检察机关统一业务应用系统的规范运用,完善案件质量评查体系。依托内部监督平台,对执法办案实行流程管理、质量评查、月度通报、季度点评,对办案安全、检容检风检纪等形成督察机制。依托绩效管理平台,深化岗位目标责任制考核,推进信息化、科学化、高效化管理模式,提升整体工作合力;出台《富阳检察规章制度汇编》,提升司法办案指引,夯实检察工作基础。

四、以学习教育为抓手,提升队伍综合素能

坚持不懈地抓好自身建设,夯实检察工作发展的基础保障,推动检察工作的可持续发展。

(一)落实主体责任,切实正风肃纪。将“信仰法治、守护公正”主题教育实践活动、“三严三实”专题教育、“两学一做”学习教育作为继续巩固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的深化。强化主体责任,认真学习《关于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完善中心组学习、党员固定活动日学习制度,进一步增强党员干部的使命感和责任感。严守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切实履行好“一岗双责”。开展“守纪律、讲规矩、转作风”暨纪律作风专题教育整顿活动。组织涉案财物、同步录音录像、执法办案、纪律作风等专项督察活动,进一步强化执纪问责。

(二)锤炼素质能力,切实夯实基础。每季度举办“富检论坛”,编发《富阳检察》内刊,组建“阳光富检”工作组,完成各类课题100余项,获得省、市、区等多项荣誉。强化青年干警和业务人才培养,组织开展优秀公诉人评选、情景模拟答辩、案卷装订等岗位竞赛活动,提升实战技能,20余名干警在省、市级检察系统技能竞赛和各类评比中获奖。开展中层干部述职评议、竞争上岗、轮岗交流,与复旦大学、华东政法大学联合举办干部素能强化培训班2期,优化队伍结构,提升干部素能。注重检察文化引领,举办“检察文化日”、图板展览、读书征文、红歌大合唱、党性专题教育培训,编印党建工作专刊,增强凝聚力。

(三)勇于先行先试,切实推进改革。根据上级院统一部署,扎实推进司法体制改革工作,出台《杭州市富阳区人民检察院司法体制改革实施方案(试行)》和《杭州市富阳区人民检察院现任检察官入额实施办法》,推进司法人员分类管理,现已顺利完成首批员额遴选工作。同时,积极推进以审判为中心诉讼制度改革、刑事速裁程序、认罪认罚从宽制度试点等改革工作,目前已适用刑事速裁程序办理公诉案件513件,制定《关于开展刑事案件认罪认罚从宽制度试点工作的若干规定(试行)》及相应配套的《关于试行刑拘直诉机制办理轻微刑事案件的若干规定》,各项检察改革均取得了积极进展。

各位代表,人大及其常委会的监督是做好检察工作的重要保证。区检察院始终坚持把检察工作置于人大、政协和全社会监督之下,认真落实和反馈意见建议,促进检察权依法规范行使。自觉接受区人大常委会对区检察院依法履职公正司法情况和对4名检察官开展的履职监督专题审议,经评议,区检察院工作和4名检察官的履职报告均获得高分。根据区人大常委会关于深化司法监督工作的实施方案,配合做好新登检察室等基层站所的调研走访,确保人大各项监督工作取得实效。密切与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人民监督员的联系,共走访省、市、区各级人大代表、政协委员300余人次,发放书面征求意见函2000余份,赠阅《检察日报》2000余份,邀请参加“检察开放日”、新闻发布会及视察检察工作等20余次,办理人大代表建议和转交件10件,编印《富阳检察》代表委员专刊3期,使各位代表、委员、人民监督员深入了解检察工作、为检察工作发展建言献策。

五年来,富阳区人民检察院围绕“强化法律监督、维护公平正义”检察工作主题,各项工作取得长足发展,集体和个人获杭州市级以上表彰140余次,荣获全国检察文明接待室、全国检察宣传先进单位等荣誉。以上成绩的取得是区委和上级检察院的正确领导,人大及其常委会的有力监督,政府大力支持、政协民主监督、社会各界真诚关怀的结果。在此,我代表区检察院和全体检察干警表示衷心的感谢和崇高的敬意!

我们也清醒认识到,当前工作中还存在着不足和薄弱环节,主要是:法律监督的广度和深度还需要进一步拓展;司法办案的能力和水平还需要进一步提高;服务大局的思路和举措还需要进一步深化;检察队伍的素能和作风还需要进一步提升。针对上述不足方面,我们将在下一步工作中认真研究,努力解决。

 

2017年工作任务

各位代表,2017年是“十三五”规划的推进之年,也是全面深化改革、推进依法治国、落实从严治党的关键一年。区检察院将深入贯彻党的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十九大和各级政法工作、检察工作会议精神。紧紧围绕富阳中心大局,立足“绿色司法”新起点,充分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全面履行各项检察职能,不断提升司法办案成效,不断提升法律监督水平,不断提升检察工作品质,为我区顺利实施“十三五”规划,建设富裕阳光的大都市新型城区提供有力的司法保障。

一、立足“绿色司法”新起点,提升服务水平。深入学习贯彻中央及上级检察院会议精神,将“规范、理性、文明”的绿色司法新理念融入检察工作发展蓝图中。立足新起点,围绕基层法治、平安富阳、美丽富阳、加快推进城市现代化建设等中心工作,运用司法办案、法律监督、犯罪预防、检察建议等手段,为经济社会发展提供有力司法保障。正确处理司法办案与服务大局的关系,把打击犯罪与化解风险、维护稳定统筹起来,依法打击影响社会大局稳定、影响人民群众安全感的各类犯罪。规范推进基层检察室建设,更好地为人民群众服务,做细做实检察环节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提升检察工作认同感和人民群众满意度。

二、打造法律监督新亮点,提升工作质效。积极履行法律监督职责。加强刑事检察监督,坚决纠正有案不立、以罚代刑、执法不严等问题。强化刑事侦查活动监督,促进冤错案件源头预防。推进民事检察监督,常态化开展虚假诉讼监督工作,加强对生效裁判、调解书以及审判执行活动的监督。强化刑事执行检察监督,深入推进财产刑执行检察监督工作,提升监督能力水平深化“两个专项”立案监督活动[4],扩大工作成效。深化未成年人检察监督,依托“启明星”特色帮教机制,促进对未成年人的综合保护,加强对未成年人的法制教育,积极参与校园欺凌专项治理,对犯罪性质和情节恶劣、手段残忍、后果严重的坚决依法惩处。

三、围绕检察改革新部署,提升改革成效。按照中央部署和上级检察院的要求,全力配合做好国家监察体制改革试点工作,确保检察环节思想认识到位、任务落实到位、措施执行到位。继续推进司法体制改革,完善人员分类管理和职务序列管理、办案组织组建,加快实现员额检察官办案一线到位,运行符合办案实际的司法责任制,促进各项任务落实。重点推进以审判为中心诉讼制度改革、刑事速裁、认罪认罚从宽处理改革试点,扩大远程视频办案系统的使用,提高诉讼效率,提升办案质量,深化社会效果。

四、落实从严治检新举措,提升队伍素能。坚持从严治检, 紧紧抓住“关键少数”[5],切实加强领导班子建设,抓好全体检察干警廉洁从检教育,层层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强化队伍“四个意识”[6]的教育,打造一支绝对忠诚、干事担当、干净自律、充满活力的富检铁军。不断锤炼队伍素能,以专题培训、岗位练兵、业务竞赛等为抓手,提高队伍专业化水平和创新发展能力。积极繁荣检察文化,以党建活动为抓手,激发队伍活力,营造比学赶超的良好氛围。深入推进阳光司法,自觉接受各界监督,以更加开放的理念、更加透明的举措、更加良性的互动,讲好检察故事,努力凝聚检察事业发展的正能量。

各位代表,新的一年,区检察院将在区委和上级检察院的领导下,在区人大及其常委会的监督下,认真落实好本次会议各项决议,以只争朝夕的精神和善作善成的作风,扎实推进各项检察工作,为谱写富阳“十三五”发展新篇章,建设富裕阳光的大都市新型城区提供坚强有力的司法保障!



[1] 注:全文数据统计起止时间统一为检察系统考核年度即2011112620161125(五年)。

[2] “四领域二干部”:即土地出让、工程建设、房地产开发、征地拆迁等重点领域和领导干部、基层干部以权谋利案件的专项查处。

[3] “两执法”平台:即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工作平台。开展对行政执法机关的法律监督工作,协同富阳市政府出台《关于加强对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工作监督的意见》,将全市36家行政执法单位全部涵盖在内,建立平台、整合资源、强化监督。该项工作被列为富阳市人大重点调研课题,工作经验获浙江省检察院转发推广。

[4] “两个专项”立案监督:即破坏环境资源和危害食品药品安全犯罪专项立案监督活动。

[5] “关键少数”:201522日,习近平总书记在省部级主要领导干部学习贯彻十八届四中全会精神全面推进依法治国专题研讨班开班式上发表重要讲话指出,全面依法治国必须抓住领导干部这个“关键少数”。

[6] “四个意识”:2016129日,中共中央政治局召开会议,首次公开提出“增强政治意识、大局意识、核心意识、看齐意识”,标志着中国政治、中国治理进入一个新阶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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