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任命何艳波等同志职务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8-07-02 作者:富阳检察 来源:富阳检察 阅读量:136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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富检党发〔2018〕 号

本院各部门:

根据上级《关于全面推进市、县两级院内设机构改革工作的通知》等精神和经上级院审核、省编办审批同意的本院《内设机构改革工作实施方案》及本院工作运行需要,经院党组研究决定:

何艳波同志任杭州市富阳区人民检察院侦查监督部副主任;

刘晖娟同志任杭州市富阳区人民检察院侦查监督部副主任;

柴玲怡同志任杭州市富阳区人民检察院公诉部副主任(暂保留正科级);

叶慧同志任杭州市富阳区人民检察院公诉部副主任;

盛超同志任杭州市富阳区人民检察院公诉部副主任。

    按照中央、高检院关于内设机构改革试点期间领导职数保持不变的精神要求,试点期间原内设机构任命的领导职务级别及待遇保留不变。

 

中共杭州市富阳区人民检察院党组

                      2018年4月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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