富检党发〔2018〕 号
本院各部门:
根据上级《关于全面推进市、县两级院内设机构改革工作的通知》等精神和经上级院审核、省编办审批同意的本院《内设机构改革工作实施方案》及本院工作运行需要,经院党组研究决定:
何艳波同志任杭州市富阳区人民检察院侦查监督部副主任;
刘晖娟同志任杭州市富阳区人民检察院侦查监督部副主任;
柴玲怡同志任杭州市富阳区人民检察院公诉部副主任(暂保留正科级);
叶慧同志任杭州市富阳区人民检察院公诉部副主任;
盛超同志任杭州市富阳区人民检察院公诉部副主任。
按照中央、高检院关于内设机构改革试点期间领导职数保持不变的精神要求,试点期间原内设机构任命的领导职务级别及待遇保留不变。
中共杭州市富阳区人民检察院党组
2018年4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