杭州市富阳区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
(2019年1月17日在杭州市富阳区第十六届
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上)
杭州市富阳区人民检察院检察长 任平
各位代表:
现在我代表区检察院向大会报告工作,请予审议,并请区政协委员和其他列席人员提出意见。
2018年工作回顾
2018年是检察机关恢复重建40周年,也是检察职能重大调整之年,检察工作面临改革攻坚、转型发展的新形势新任务。区检察院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指引下,在区委和上级检察院坚强领导、人大有力监督、政府政协和社会各界的关心支持下,围绕“三看四态促转型”战略目标,助力“拥江发展”战略规划,深化法律监督、推进司法改革、加强队伍建设、维护公平正义,各项检察工作取得新成效。
一、打击犯罪,保障平安,维护社会稳定
以司法办案为重点,主动服务中心大局,护航平安建设,增强人民群众的安全感和获得感。
(一)严厉打击犯罪,促进和谐稳定。坚决打击和惩治犯罪,全年受理提请批准逮捕案件778件1173人,审查后批准逮捕664件988人,受理审查起诉案件1201件1781人,审查后提起公诉1096件1589人。深入推进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批捕涉黑涉恶案件167件336人,起诉162件327人,其中2件33人认定为黑社会性质组织犯罪,12件57人认定为恶势力犯罪集团。根据涉及罪名和涉案性质不同成立涉黑、涉恶、黄赌毒三个专项案件办理组,确保办案精准、快捕快诉。对公安机关侦办的以颜某某为首的“3·20”我区首例黑社会性质组织犯罪案件,涉及犯罪嫌疑人21名、涉案金额1900余万元、案卷材料156本,区检察院第一时间派员提前介入,成立专门工作组集中办理,在移送起诉后两周内依法从快提起公诉。坚持实事求是,对黑恶势力犯罪案件不拔高不降格,严格按照法律,注重办案质量,确保扫黑除恶打得准、打得狠,案件经得起历史的检验。加大金融犯罪打击力度,依法办理网络平台“能量锎”非法集资案件,从快批捕25名犯罪嫌疑人。对接区监委办案工作,制定协作配合机制,受理移送职务犯罪案件9件14人,经审查决定逮捕10人,决定取保候审4人,提起公诉9件14人。对区第二人民医院原党委委员、副院长孙某某非法收受药品回扣1600余万元案件,依法提起公诉。做好检察环节维稳工作,受理各类来信来访线索179件,均及时进行分流处理。制定两会、互联网大会等重大敏感时期的维稳工作方案,认真排查存在的涉检不稳定因素,做好群体访化解预案。挂牌成立公益损害与诉讼违法举报中心,群众可以通过拨打12309举报受理热线电话、来信等方式提供举报线索,畅通群众反映问题的渠道。
(二)贯彻宽严相济,彰显司法温度。立足检察环节工作特点,落实宽严相济刑事政策。持续推进认罪认罚试点工作,通过办案程序规范化、权利保障具体化、量刑建议精准化、监督制约实质化四个方面规范认罪认罚案件办理流程,量刑建议被法院采纳率达100%。积极探索未成年人保护新路径,成立杭州地区首个共享校园未检工作室,定期开展在校学生犯罪预防、警示教育、法治宣传活动。全面加强法治进校园工作,开展各类宣讲10次,受众师生达3800余人,检察长也以法治副校长身份走进校园,为师生们送去“开学第一课”。对25名涉罪未成年人开展心理测评与心理疏导,依托“启明星”社区观护帮教基地,采用“社区+公益组织”、“社区+义工”的帮教新模式,对17名涉罪未成年人开展帮教活动。立足案件办理,共对2人作出相对不起诉决定,14人作出附条件不起诉决定;与区公安分局建立性侵未成年人犯罪案件专项提前介入工作机制,开展性侵未成年人案件“一站式”[1]询问12起,保护未成年人身心健康。加大对未成年人保护的监督力度,在办理一起职业培训教师猥亵小学生案件中,建议法院对被告人判处从业禁止并被采纳,督促行政主管部门对辖区内学校和培训机构加大监管力度。充分运用司法救助等方式,关爱未成年人、残疾人、困难户等社会弱势群体,对7名刑事案件被害人进行司法救助。
二、加强监督,规范司法,彰显公平正义
突出法律监督主责主业,加大监督工作力度,提升监督工作实效,维护司法公正。
(一)刑事诉讼监督。加强立案监督,对应当立案而不立案、不应当立案而立案等情况进行监督,监督侦查机关立案14件18人、撤案2件2人,发出纠正违法通知书13份。强化诉讼活动监督,提起抗诉并获改判1件;追诉漏犯17人;追诉遗漏罪名及遗漏犯罪事实66项,已获法院判决40项。深入开展破坏环境资源犯罪和危害食品药品安全犯罪“两个专项”立案监督活动,建议行政机关移送公安机关立案5件6人。在区公安分局法制大队设立检察官办公室,推进员额检察官联系公安派出所制度。延伸监督触角,加强配合协作,联系走访公安派出所60余次,讨论分析案件150余件,提前介入、引导侦查250余件,提升侦查环节办案质效。
(二)公益诉讼和民事行政诉讼监督。对损害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的行为提起公益诉讼是法律赋予检察机关新的工作职能,区检察院在生态环境和资源保护、食品药品安全、国有财产保护、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等领域积极开展公益诉讼。结合全省检察系统开展的“扬尘污染”、“保障千家万户舌尖上的安全”等检察公益诉讼专项行动,向行政机关发出诉前检察建议12份均整改回复,向法院提起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3件获判决支持,依法督促修复林地50余亩、清运垃圾800余吨、覆盖裸土2500余平方米、追缴矿山生态环境治理恢复费用420余万元、规范网络餐饮服务商户20家,促进了依法行政,维护了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在民事行政诉讼监督中,审查生效裁判监督案件28件,向公安机关移送虚假诉讼线索6件,发出再审检察建议1份经法院再审改判;审查审判程序和执行监督案件8件,发出检察建议7份均被采纳。注重办案效果,1件民事行政监督案件获评全省检察监督精品案件,1件公益诉讼案件获评全市检察机关优秀案件。
(三)刑事执行监督。全年对在押人员进行出入所检察3355人次,参与监管场所安全大检查24次,提出纠正意见8次,落实检察官谈话制度,与在押人员谈话300余人次,切实维护监管场所稳定。强化对社区矫正各执法环节的法律监督,监督检查社区矫正人员120余人次,对12名违反治安管理处罚法的矫正人员督促收监。开展在押人员超期羁押、判处实刑未执行、财产刑执行的专项检察,构建以轻刑案件为主要对象的审查评估机制,审查法律文书5000余份,综合在押人员身体状况、刑罚预期、羁押期限以及是否赔偿谅解等情况,办理羁押必要性审查案件117件,保障在押人员合法权益。对一名暂予监外执行罪犯未执行刑罚情况,督促落实网上追逃措施。办理财产刑判决执行监督案件220余件,维护了刑罚执行的严肃性和完整性。
三、从严治检,人才兴检,打造过硬队伍
全面落实从严治检,打造正规化专业化职业化检察队伍,夯实检察工作发展根基。
(一)以党建为引领,凝聚检察活力。突出思想政治建设,切实履行党建工作主体责任,以最强支部创建为载体,通过“富检论坛”、党组中心组学习、支部学习等形式抓好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十九大精神学习贯彻,筑牢意识形态思想阵地。开展为期一个月的“以案明纪”廉政专题教育,通过组织生活会、廉政党课、主题知识竞赛、现身说法警示会等十项活动,强化廉政警示教育,抓好日常谈心谈话和队伍思想动态分析,组织开展正风肃纪专项督察,促进转作风、优作风。对党建工作、党风廉政建设、业务考评等实行项目化管理,完善岗位目标责任制考核和绩效考核办法,切实传递压力、激发动力、形成合力。深入推进“岗位练兵、岗位成才”,组织干警参训63项226人次,组织开展评比和宣讲活动,培养专业化检察人才,有6名干警在省市院岗位技能竞赛中获奖,多个案例获评全省精品案例。
(二)以改革为导向,推动创新发展。加快推进司改配套政策落实,完成首批21名司法雇员的招录,出台《杭州市富阳区人民检察院司法雇员管理办法》,有序规范人员管理和考核工作。继续深化办案责任制落实,采取独任检察官、检察官办案组等办案形式,加强检察官办案司法责任落实,简化案件审批环节和流程,院领导直接办理案件426件。围绕“全案上线、全员会用、全面提升”的总目标,以智慧公诉、电子取证、一体化办案等方式,积极打通数据共享通道,进行远程庭审131件146人,远程提审376件421人,减轻工作压力,提高办案效率。
(三)以监督为抓手,提升检察形象。始终秉持“监督者更要接受监督”的理念,坚持重大事项和重要决策报告制度,自觉接受人大、政协和社会各界监督,保障检察权依法正确行使。主动向区委区政府报告公益诉讼、扫黑除恶等重点工作推进情况,加强工作落实和反馈;对办案中发现的薄弱环节和社会治理风险,及时提出检察环节意见建议,报送情况反映36份,获领导批示18次,为区域发展、民生改善等提供决策参谋,促进相关部门积极整改、建章立制。深化代表委员联系制度,开展日常走访、座谈交流,寄送《检察日报》、《富阳检察》刊物,邀请参加检察开放日、旁听评议庭审,及时汇报检察工作,认真听取意见建议。依托“富阳检察”官微等平台公开检察工作动态和重要案件信息180余条,在各类媒体宣传检察工作80余次,增加工作透明度,推进检察工作与社会公众的良性互动,提高司法公信力。
各位代表,2018年,区检察院围绕“讲政治、顾大局、谋发展、重自强”总体要求,各项工作都取得了一定成绩,荣获全国检察机关派驻监管场所二级规范化检察室、全国检察宣传先进单位等4个集体荣誉,先后有19名个人获浙江省未检业务竞赛能手、杭州市优秀公诉人、杭州市侦监案件审查十佳、杭州市第一届“最美检察人”等荣誉称号。以上成绩的取得离不开区委和上级检察院的正确领导,人大及其常委会的有力监督,政府大力支持、政协民主监督和社会各界的真诚关怀。在此,我代表区检察院和全体检察干警向大家表示衷心的感谢!
在肯定成绩的同时,我们也清醒地认识到工作中还存在一些问题和不足,主要是:法律监督工作的能力和水平与新形势下检察工作的要求还有一定差距;检察信息化、科技化、智慧化建设步伐还有待进一步加快;队伍的专业化水平、高精尖人才培养还需加强。这些问题,我们将高度重视,采取有力措施切实改进。
2019年工作任务
2019年是新中国成立70周年,是修改后刑诉法和人民检察院组织法的实施之年,也是富阳“三看四态促转型”转段升级的关键一年。区检察院将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政法工作、检察工作会议精神为引领,主动适应新形势新环境新变化,紧紧围绕全区中心工作,服务保障高新产业发展、高品质城市建设、高水平社会治理,深入推进司法体制改革,以办案为中心,强化法律监督,维护公平正义,为建设富裕阳光的大都市新型城区营造安全稳定的社会法治环境。重点抓好四个方面:
一、发挥检察职能,服务中心大局。全面贯彻党中央决策部署,树牢“四个意识”。充分运用批捕、起诉、法律监督等检察职能,一是继续依法打击各类黑恶势力犯罪,对目前移送的黑社会性质组织犯罪案件加快审查起诉。加强与区监委、区法院、区公安分局的协作配合,发挥提前介入机制作用,排摸“保护伞”线索,推动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向纵深发展。二是重点打击金融领域、网络、毒品以及拒不执行判决、裁定,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等犯罪,维护社会稳定。三是加大检察环节服务非公企业力度,营造平安稳定的经济环境,服务保障“三高发展”。
二、精耕主责主业,强化法律监督。构建刑事诉讼监督、民事行政诉讼监督和公益诉讼并重的法律监督新格局。制定驻区公安分局法制大队检察官办公室工作办法,加大配合和监督力度;坚持“三书交叉审查” [2]模式,综合运用提出抗诉、纠正违法通知书和检察建议书等方式提升监督成效。依托民事裁判智慧监督系统,通过提抗、再审检察建议等方式,加大民事诉讼监督力度。突出办理生态环境保护、食品药品安全、国有财产保护等社会关注、群众关心的公益诉讼案件,提升案件办理质效;会同区法院、区农林局等单位探索建立补植复绿工作机制,促进生态修复治理,守护富阳绿水青山。
三、推进改革创新,促进社会治理。按照高检院要求,积极推进“捕诉合一”,整合办案力量,综合运用捕诉合力,提高释法说理效果,促进社会矛盾化解。探索实行不起诉案件公开听证,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社区代表等参与,广泛听取意见,加大办案透明度,落实宽严相济刑事政策,宣传法制。积极引入律师参与接访、公开审查等环节,拓宽律师参与化解矛盾的广度和深度,促进依法规范处理涉法涉诉信访问题。依托12309检察服务中心,为群众提供控告申诉、案件受理、举报接待等“一站式”综合性服务。加大公益损害与诉讼违法举报中心职能宣传,拓展线索渠道。切实做好全国两会、国庆70周年等重大活动期间检察环节维稳工作,全力维护社会和谐。
四、强化纪律作风,筑牢队伍基础。始终坚持把思想政治、纪律作风建设放在首位,坚持教育、监督和管理多管齐下,持之以恒抓好党风廉政建设和“两个责任”落实,持续抓好“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工作,筑牢意识形态思想阵地。坚持以党建带队建,多形式组织学习研讨、讲座培训等学教活动,多举措推动岗位练兵、岗位成才等竞赛活动,多渠道开展检察文化、机关党建等系列活动。积极开展检校共建,联合高校实现理论研究、学术交流、人才培养等方面的新提升。丰富检务公开模式,邀请代表委员、社会公众参与检察开放日、案件通报会等,增强检察工作的公开化和透明度。加大检察宣传力度,综合运用传统媒体、新媒体、信息专报等平台,积极发声,增进联系,接受监督,全方位树立检察新形象。
浩渺行无极,扬帆但信风。站在检察事业改革转型的新节点,区检察院将在区委和上级检察院的领导下,在区人大及其常委会的监督下,认真落实好本次会议各项决议,不忘初心、牢记使命、忠诚履职,推进富阳检察工作全面平衡发展,为加快建设富裕阳光的大都市新型城区提供坚强有力的司法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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